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函
戴维纪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小甸镇试点组建强村富民公司给予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县集体经济的长期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经研究和函询有关单位:按照寿公管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限制以下非进场项目发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2024〕2号文件要求,全县范围内政府性投资单项招标控制价在10万元(含)至60万元(不含)的建设工程项目,须进入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目录外项目”模块下的“寿县限额以下非进场项目交易专区”(以下简称“寿县专区”)发布项目信息。采购预算价在1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货物或服务项目可进入“寿县专区”进行交易,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10万元以下项目可直接发包或采购,同步录入相关信息。以上项目适合邀请招标等方式自行组织招标发包;
关于您提及的“40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可采取邀标等方式让强村富民公司参与。”目前只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我们需要进一步上报,但非县级层面能够解决。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4-3122147
联系人:赵黎玮
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1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