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8-21 10:53信息来源:寿县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范志昊代表:

您在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道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户户通道路”建设

农村道路建设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一环,对于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而“户户通”道路建设更关系到农村居民的出行、生活于工作,是关系到民生问题的大事。近年来,寿县积极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大力推进村组道路建设,但因国家政策调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60%以上要用于乡村产业发展。针对“户户通”道路建设,下一步县直有关部门将盘活其他资金,根据群众需求,分期分批完善“户户通”道路建设,进一步提升寿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二、关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目前纳入全县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清单管理的共有101个,总处理能力15030吨/日,纳入全县集中运维监管84个,剩下17个为2023年下半年以来新建,由于大部分尚处于工程质保期内设备较新,加之全部为截明污工程,暂未纳入县级监管。为全面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切实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短板。重点计划采取以下措施分类推进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针对乡镇政府驻地,全部依托财政资金进行污水治理,其中乡镇政府驻地按照既定模式,使用县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一期建设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再以县级投入作为配套,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建设二期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前污水对人居环境影响因地制宜采取治理模式,对存在排污集中区的,统筹使用中央、省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或其他涉农资金)、和美乡村中央预算内资金建设100—300吨/日规模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并配套管网以实现排污集中区收水全覆盖。对没有排污集中区或排污集中区以外的,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生态式污水处理设施,辅以部分收集管网,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

衷心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4-3122198     

联系人:李军

 

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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