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
一、粮油生产保障资金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405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32号),省财政下达我县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2473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资金2423 万元、省财政资金50万元,其中:小麦“一喷三防”支出 773 万元、扩种油菜支出 1500万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出2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50万元、省财政资金5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开展冬小麦“一喷三防”等相关工作。扩种油菜10万亩。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1万亩。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484号),以及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印发了《寿县农业农村局 寿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寿农〔2024〕111号),县级分解下达预算2473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资金2423 万元、省财政资金50万元,其中:小麦“一喷三防”支出 773 万元、扩种油菜支出 1500万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出2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50万元、省财政资金50万元)。同步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关项目责任单位。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实施小麦“一喷三防”、扩种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项目,有力保障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确保粮食安全。开展冬小麦“一喷三防”,防病虫、防干热风、防早衰,增强小麦灌浆强度,延长灌浆时间,提高粒重,完成面积172万亩。完成扩种油菜面积10万亩。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万亩。小麦“一喷三防”措施2024年5月26前全部完成。通过公开招标,赤霉病防控药剂采购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三)绩效自评结论。
优秀。
二、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432号),省财政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26060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4899万元、耕地轮作休耕 900万元、化肥减量增效140万元、第三次土壤普查121万元。年度绩效目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规定时限发放。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小麦“三新”集成推进,农户施肥调查数量≥280户,田间试验数量≥8个。完成耕地轮作休耕任务6万亩。完成国家下发2146个样点的调查采样、测试化验任务。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484号),以及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印发了《寿县农业农村局 寿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寿农〔2024〕111号),县级分解下达预算 26060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4899万元、耕地轮作休耕 900万元、化肥减量增效140万元、第三次土壤普查121万元。同步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关项目责任单位。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轮作休耕等项目,为有力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4898.56万元。完成耕地轮作扩种油菜6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449.2万亩次,建设施肥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核心示范区3万亩,完成280户农户施肥调查,完成田间试验13个,主要作物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2.51%,较2023年提高0.51个百分点。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点位数2146个。耕地质量等级3.964级,提高0.018个等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024年6月15日前发放到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问题。对摸清土壤性状、类型产生积极影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满意度95%。
(三)绩效自评结论。
优秀。
三、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404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支出)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094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32号),省财政下达我县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5827.3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资金4852.3 万元、省财政资金975万元,其中: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5500 万元(中央财政资金4525万元、省财政资金975万元)、种业发展 327.3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支持购置农业机械及成套设备2709台套,开展水稻、小麦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484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徽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种函〔2024〕518号),以及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印发了《寿县农业农村局 寿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寿农〔2024〕111号),县级分解下达预算 5827.3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资金4852.3 万元、省财政资金975万元,其中: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5500 万元(中央财政资金4525万元、省财政资金975万元)、种业发展 327.3万元。同步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关项目责任单位。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种业发展等项目,有力支撑农业产业发展。支持购置农业机械及成套设备5051台套。开展水稻、小麦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10.91万亩,其中水稻9.75万亩、小麦1.16万亩。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对农业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明显。增加种植主体收益。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服务对象对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的满意度95%。
(三)绩效自评结论。
优秀。
四、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403号),省财政下达我县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703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资金1687 万元、省财政资金16万元,其中:粮油单产提升行动811万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培育 142万元、发展设施农业200万元、高素质农民培育124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08万元、省财政资金16万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426万元。年度绩效目标: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20.29万亩次,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县作物单产水平提升。支持不少于60家主体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培育高素质农民500人;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38个。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和农技人员开展推广服务;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6个(其中省级基地2个);遴选培育科技示范户;发布主推技术和操作规范;分层分类分批开展能力提
升培训;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任务。支持农民合作社17个;支持家庭农场11个。发展设施农业。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484号),以及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印发了《寿县农业农村局 寿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寿农〔2024〕111号),县级分解下达预算1703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资金1687 万元、省财政资金16万元,其中:粮油单产提升行动811万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培育 142万元、发展设施农业200万元、高素质农民培育124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08万元、省财政资金16万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426万元。同步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关项目责任单位。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培育 、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等项目,积极培育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24.38万亩次,全县粮食单产水平较上年提高1.2%。支持60家主体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培育高素质农民500人;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38个。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6个(其中省级基地2个);培育科技示范户1625个;发布主推技术和操作规范16项,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100%;开展能力提升培训,培训农技人员259人;完成“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任务。支持农民合作社26个;支持家庭农场16个。支持25家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满意度95%。
(三)绩效自评结论。
优秀。
五、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402号),省财政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110万元,其中:地膜科学使用回收60万元、渔业资源保护5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2万亩。渔业增殖放流数量不少于175万尾,其中大规格广布种放流数量不少于75万尾。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484号),以及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印发了《寿县农业农村局 寿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寿农〔2024〕111号),县级分解下达预算110万元,其中:地膜科学使用回收60万元、渔业资源保护50万元。同步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关项目责任单位。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渔业资源保护等项目,为推进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供有效支撑。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2万亩(项目建设时限至2025年6月底,目前任务已全部落实,截至2024年底,已完成1.56万亩),全县农膜处置率达到88.97% 。增殖放流鲢、鳙、中华鳖苗种176.838万尾(只),其中大规格广布种放流数量75.5万尾(只)。放流苗种规格3cm以上;放流苗种优质、健康、安全。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3%。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农田地膜残留污染明显改善。增殖放流区域抽样调查满意度95%。
(三)绩效自评结论。
优秀。
六、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雨雪冰冻救灾)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皖财农〔2024〕222号),省财政下达我县2024年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一批)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1万元,省级资金9万元。年度绩效目标: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和省财政防灾减灾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4〕268号),以及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印发《中共寿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和省财政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寿农组办〔2024〕29号),县级分解下达预算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1万元,省级资金9万元。指导各乡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做好农作物改种补种、农业及畜牧渔业设施灾损修复等相关工作,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前期摸排了解各乡镇受灾情况,根据受灾情况分配救灾资金,指导受灾主体做好农作物改种补种及设施大棚改造等相关工作,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同时积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为农业生产主体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服务。支持防灾减灾和灾后农作物恢复生长14180亩以上,支持灾后设施修复90亩以上,3个月内预算执行率90%以上,市场蔬菜价格总体平稳,菜篮子产品价格波动率小于10%,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生产主体生产积极性保持稳定,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
(三)绩效自评结论。
优秀。
七、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皖财农〔2024〕400号),下达我县农业防灾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743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支持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害以及农区蝗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发突发重大农业植物疫情有效处置,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植函〔2024〕395号),以及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印发了《关于印发寿县2024年水稻、大豆病虫害统防统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寿农〔2024〕106号),对使用植保无人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的社会化服务主体给予补贴。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期及时组织实施,完成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面积94.4万亩,统防统治覆盖率49.2%,有效遏制病虫暴发流行成灾;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未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在病虫害防控期内,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100%。
(三)绩效自评结论。
优秀。
八、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抗旱救灾)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五批)的通知》(皖财农〔2024〕538号),省财政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五批)5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 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五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488 号),印发《中共寿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五批)的通知》(寿农组办〔2024〕39号),指导各乡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抗旱防灾救灾相关工作,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减少农作物因灾损失,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及时兑现相关补贴,组织农技人员指导各乡镇做好补改种,尽快完成生产生活秩序恢复。造墒播种、播后浇“蒙头水”面积达到3.7万亩以上,通过打井灌溉等其他抗旱措施落实面积1.3万亩以上,控制农作物因灾损失在5%以下,保持了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的稳定。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8%。
(三)绩效自评结论。
优秀。
九、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一喷多促)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十批)的通知》(皖财农〔2024〕795号), 省财政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十批)380万元,专门用于开展玉米、大豆、中稻等主要秋粮作物“一喷多促”。年度绩效目标:通过使用防灾资金,促进秋粮作物中后期主动抗灾避灾, 减轻损失,确保秋粮丰产丰收。实施大豆“一喷多促”面积不低于12.26万亩,玉米“一喷多促”面积不低于8.03万亩,水稻“一喷多促”面积不低于54.46万亩,全县合计不低于74.75万亩。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秋粮“一喷多促”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4〕651号),制定寿县《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实施方案》(寿农〔2024〕123号),县级分解下达预算380万元,同步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关乡镇。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实施“一喷多促”,提高了水稻、大豆、玉米植株抗逆能力,有效延长灌浆、鼓粒时间,籽粒重量明显增加。全县秋粮“一喷多促”完成作业面积 76万亩,其中大豆“一喷多促”作业面积 12.99万亩,玉米“一喷多促”作业面积 8.47万亩,水稻“一喷多促”作业面积54.54 万亩。用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支出的比例100%,救灾资金下达到地方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100%,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减少农作物因灾损失,粮食生产能力保持稳定,技术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100%。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绩效自评结论。
优秀
十、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406号),省财政下达我县预算 189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本地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年度工作计划,持续系统解决农村厕所问题,推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19号)部署,我县分解下达预算 189万元。同步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关项目乡镇。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推动农村卫生厕所普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县完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9个,实施户厕改造1273户,改厕设施合格率100%。当年完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7%,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率100%。初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项目区农民满意度96%。
(三)绩效自评结论。
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