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预算】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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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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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农业农村局 |
4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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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0 |
|
29.80 |
20.00 |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8万元,下降1.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9.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1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1.97%,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按照《寿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寿车改办〔2016〕7号)、《寿县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寿财行〔2024〕1号)规定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减少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上年一样,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1%,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压减公务接待等非生产性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区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