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3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 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寿农(农药)罚〔20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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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开荒***农资经营部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案 |
寿县开荒***农资经营部 |
92340422MA2N****** |
张** |
当事人经营的“14-羟基芸苔素甾醇”农药,通过扫描该农药外包装二维码,显示单元识别代码是42位,不符合规定。 |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和农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主动履行;期限15日内 |
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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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寿农(农药)罚〔2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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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寿春镇****百货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案 |
寿县寿春镇****百货超市 |
92340422MADJ****** |
章** |
当事人通过美团外卖销售的“一扫光蚊香”,该蚊香外包装标注有效期:三年。通过查询中国农药信息网,登记证批准的质量保证期是2年,标签不符合规定。 |
行政处罚种类:不予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用农药管理工作的通知》。 |
主动履行;期限15日内 |
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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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寿农(畜牧)罚〔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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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三觉镇倪**养猪场未按照规定处理病死畜禽案 |
寿县三觉镇倪**养猪场 |
92340422MA2W****** |
倪** |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处理2头死亡生猪。 |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参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等5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的通知》。 |
主动履行;期限15日内 |
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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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寿农(畜牧)罚〔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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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茶庵镇**生猪养殖场开办动物饲养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案 |
寿县茶庵镇**生猪养殖场 |
92340422MA8Q****** |
杨** |
当事人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养殖。 |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参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等5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的通知》。 |
主动履行;期限15日内 |
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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