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3

发布时间:2025-01-22 16:17信息来源:寿县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寿农(农药)罚〔20244

 

寿县开荒***农资经营部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案

寿县开荒***农资经营部

92340422MA2N******

**

当事人经营的“14-羟基芸苔素甾醇”农药,通过扫描该农药外包装二维码,显示单元识别代码是42位,不符合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和农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主动履行;期限15日内

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116

 

 

2

寿农(农药)罚〔20245

 

寿县寿春镇****百货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案

寿县寿春镇****百货超市

92340422MADJ******

**

当事人通过美团外卖销售的“一扫光蚊香”,该蚊香外包装标注有效期:三年。通过查询中国农药信息网,登记证批准的质量保证期是2年,标签不符合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不予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用农药管理工作的通知》。

主动履行;期限15日内

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116

 

 

3

寿农(畜牧)罚〔20241

 

寿县三觉镇倪**养猪场未按照规定处理病死畜禽案

寿县三觉镇倪**养猪场

92340422MA2W******

**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处理2头死亡生猪。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参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等5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的通知》

主动履行;期限15日内

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116

 

 

4

寿农(畜牧)罚〔20242

 

寿县茶庵镇**生猪养殖场开办动物饲养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案

寿县茶庵镇**生猪养殖场

92340422MA8Q******

**

当事人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养殖。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参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等5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的通知》。 

主动履行;期限15日内

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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