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箱】家庭农场建设粮食烘干
家庭农场建设粮食烘干
来信人: 李**** | 来信时间:2025-01-11 23:19 |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处理情况: [已回复] | 问题类型: 咨询
尊敬的领导你好: 建设烘干房需要哪些材料、补贴政策 。望领导一一解答,谢谢
回复时间:2025-01-15 09:33回复单位:寿县农业农村局
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县内正常运营且有相关资质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申报的项目近5年内获得过其他农业奖补的、有扶贫资金或衔接资金建设的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除外),均不得申报。
2.申报条件。
(1)基础设施。烘干中心应有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烘前处理区包括地磅、露天晒场、原粮处理运输区等;烘干作业区包括循环式烘干机房或连续式烘干塔主体,以及配电房、变压器、热力间、燃料库、工具房、除尘间(循环式)等生产服务用房;烘后暂存区包括存放库房等,存放库房必须为封闭式砖混、砖木或钢结构(不可为简易工棚),采光、通风条件良好,同时具备防火除尘功能。
(2)烘干能力。以循环式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循环式烘干机批处理量超过60吨(含)。以连续式烘干塔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连续式烘干塔批处理量超过300吨(含)。
申报资料
1.资质证明。包括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建设用地相关证明材料、土地承包或流转证明材料、机械设施的基本情况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佐证材料。成员清册、机具清册、近三年来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服务面积、企业简介(生产现状)等。
3.申报表。申报单位填写《寿县2025年“机械强农”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由所在村居推荐、乡镇审核。
《寿县2025年“机械强农”建设项目申报表》在《关于遴选2025年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水稻育插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建设主体的通知》文件中,该文件暂未印发。正式印发后会发文到各乡镇,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公示。
奖补标准
2024年达到建设要求并验收合格的,按新建设设施、新购置机械总投入资金的30%给予奖补,每个粮食烘干中心奖补上限为50万元。2025年奖补标准待定(以正式印发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