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丰镇杨*银信访事项复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13 17:09信息来源:寿县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信访复查复核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收到要求对杨*银信访事项复查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复查小组进行调查。在安丰镇政府,复查小组听取了镇分管负责人和青城村委会有关人员情况介绍,并对信访人和相关知情人进行调查并做了笔录。

杨*银反映的主要问题:自己家的农田在几十年前被村里卖掉,现要求归还其农田并得到补偿。安丰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5日以书面文件形式给杨*银答复意见书。杨*银对答复意见不服,申请复查。

经调查:杨*银,男,汉族,电话号码147********,身份证号码342422************,住址寿县安丰镇青城村**组。

2011年,为了发展乡镇企业,搞活村级集体经济,青城村村委会为企业主单*礼在该村**组租赁土地12亩兴办村办企业。在当时的村委会和**村民组组长杨*祝(杨*银堂哥)主持下,杨*祝和所涉及到的在家农户参与了土地丈量,单*礼一次性把土地租赁款发放给**组在家涉及农户手中,并于2011年3月12日单*礼于所涉及租地的农户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2015年杨*银从上海务工返乡,到青城村村委会反映2011年单*礼租赁的土地中有自家的承包地,但是本户没有得到土地租赁补偿款。在青城村村委会协调下,2017年7月20日单*礼与杨*银签订协议书,约定一次性补偿杨*银土地出租费用12600元,做为2011年土地流转统计户数漏登杨*银家土地租金,协议书明确:杨*银以后不再追究土地租赁一事。

经调查了解:杨*银户1996年外出务工时将自家房屋及田地托付给其堂兄杨*祝照管。单*礼流转的9户12亩土地,之前是**组的桑树田,后不种桑树后按二轮承包分地人口每人120平方分到户,杨*银家5口人分得桑树地600平方。因杨*银户长期不在家,杨*祝就用杨*银的桑树地和本组卞*成(卞*途父亲,已故)承包地交换,用于杨*祝自家建房宅基地,杨*祝承认了与卞*途家换田事实。

综上所述,杨*祝在杨*银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把杨*银桑树地和本组卞*成户进行调换,安丰镇政府和青城村委会应督促杨*祝退还600平方土地给杨*银,同时按每亩每年700元的流转标准,杨*祝补偿1996年到现在的租金费用(减去杨德*银已经从单*礼手中领取的12600元)给杨*银户。安丰镇政府和青城村委会要做好信访人有关土地确权的政策宣讲和思想工作,积极应对信访人的合理诉求,确保一方稳定。

特此报告。

 

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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