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肥市、寿县农业合作共建项目实施方案
寿农〔2023〕123号
2023年合肥市、寿县农业合作共建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合肥市农业合作共建项目奖补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资源禀赋、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制定寿县与合肥市开展蔬菜、生猪供应合作共建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源禀赋情况
寿县是农业大县,国家首批商品粮基地县,粮食产量位居全国和全省前列。近年来,我县积极发展设施农业,拓宽农业结构调整的路子,加快了传统作物向精细作物调整的步伐,促进农民收入提高。寿县现有规模设施蔬菜种植主体127户。2022年全县蔬菜播种面积12.98万亩,总产量25.45万吨,产值6.69亿元,其中:露地蔬菜播种面积10.75万亩,总产量18.55万吨,总产值4.7亿元;设施蔬菜播种面积2.23万亩(其中小拱棚面积749亩,中拱棚10758亩,大拱棚10446亩,日光温室35亩,连栋温室312亩),设施蔬菜总产量6.9万吨,总产值1.99亿元。寿县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截止到2022年12月,已通过绿色食品认证245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83个。生猪生产方面,寿县是畜牧大县,国家生猪调出大县,近年来,我县积极发展生猪养殖产业,不断提升生猪养殖规模化水平,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寿县现有生猪规模养殖场(户)248家(全国畜禽养殖直联直报系统数据)。2022年期末,全县生猪存栏38.89万头,生猪出栏80.06万头。截至目前,生猪祖代场2个,父母代3个,生猪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3家,市级5家,省级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示范场2家。
二、2023年合作共建内容
1.与合肥市开展蔬菜供应合作共建。寿县利用合肥市蔬菜保供给后菜园的独特地理优势,供应合肥蔬菜:芦蒿(绿色认证)100吨、青椒(绿色认证)600吨、花菜(绿色认证)300吨。可对合肥市场季节性、结构性补充,年供肥蔬菜总量不少于1000吨;
2.在合肥设立合作共建专区、专柜。在合肥举办合作共建展示展销活动不少于2次,并优先向合肥市蔬菜加工企业、预制菜企业提供绿色蔬菜产品。
3.与合肥市开展生猪供应合作共建。利用生猪调出大县产能优势,2023年,向合肥市定点屠宰场调运生猪不少于8万头。
三、资金使用计划
合肥市农业项目合作共建项目专项资金140万元(蔬菜项目40万元、生猪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
1.鼓励我县蔬菜基地向合肥市供应伏缺菜和地方特色蔬菜,对供应芦蒿(绿色认证)、青椒(绿色认证)、花菜(绿色认证)符合共建供肥蔬菜品种目录的蔬菜经营主体,按照实际供应量(50吨起步,以合同和供肥票据为准),根据具体下达资金数额具体奖补标准进行奖补。
2.支持蔬菜品牌创建,组织在肥展示展销活动等,2023年在肥展示展销活动不少于2次。
3.鼓励我县规模养殖企业向合肥市定点屠宰场调运生猪,在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动物检疫出证系统记录,统计本年度我县生猪养殖企业向合肥市屠宰场调运生猪情况,按照调运头数对生猪规模养殖场实施奖补,具体奖补标准根据实际下达奖补资金测算。
4.支持生猪养殖场创建种畜禽场,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示范场,对成功创建的实施一次性奖补。
四、合作共建活动安排
1.2023年在合肥市周谷堆市场等设立具有明显标识的农业合作共建专区、专柜。
2.参加合肥市农交会、特色蔬菜上市期在合肥单独举办或参加共建主题展销活动、参加合肥市消费帮扶等其他展示展销活动,2023年在合肥展示展销活动不少于2次。
3.2023年向合肥市调运生猪不少于8万头,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准。
4.积极开展生猪标准化创建,提升种业水平,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提高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
抄送:合肥市财政局。
寿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