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创新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成功实践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

发布时间:2023-04-16 10:17信息来源:寿县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将农村土地产权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划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有利于落实农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推动土地资源的规范使用;有利于保障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保护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提高其从事农业活动的积极性。

    近年来,寿县为化解农业生产土地碎片化问题,推动土地资源规范、高效使用,创新推进以“两委托、两跟进、一托底”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大托管”,为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寻找到了一条可行之路,也是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成功实践。

所谓“两委托”,就是农民将耕地生产经营权委托给村集体,村集体再将耕地划片托管给农业生产服务组织;“两跟进”是指由农服公司和农技部门跟进技术服务,以及由银行等跟进融资服务;“一托底”就是由保险公司做好托底工作。

截至目前,寿县有205个村4.68万户713个市场主体实施“大托管”,托管面积100万亩,村均增收10万元以上、户均增收2800元以上、市场主体增收20万元以上。农民日报、央视新闻和新华社等多家媒体深度报道寿县做法,充分肯定寿县为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提供了生动的“寿县实践”。寿县的具体做法: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推动托管标准化。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促进党的建设与农业生产托管经营深度融合。聚焦农业生产“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特别是粮食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县委、县政府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高度出发,成立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业生产“大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工作意见、实施方案等文件,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主动作为,动员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村集体,村集体再委托给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规模化、机械化、科学化生产经营。如小甸镇杨圩村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由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直接托管农户土地,引导第三方主体参与“大托管”服务,形成多元化组织载体,多样化托管模式,2022年村集体收入超100万元。

二是强化跟进服务,推动托管专业化。大力统筹县乡农技服务资源,为“大托管”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管理服务。坚持信息赋能。依托“农管家”、土地流转、农村产权交易等平台,开展托管信息发布和供需对接,切实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为“大托管”提供及时精准服务。推进专业指导。组建寿州乡村发展公司,全程参与服务“大托管”。加强与省市农业科研院所对接,聘请专业团队开展技术指导。加强农业科技支持,科技特派员实现行政村“一对一”服务全覆盖。突出全程服务。坚持耕、种、防、收、销全流程服务,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小田变大田+农业生产大托管”文章,提高农民托管积极性和托管地块生产能力。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实现水稻订单30万亩、小麦订单70万亩,有效提升产出效益。大力发展电商产业,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2022年实现农产品销售额12.3亿元、增长20%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推动托管集约化。加强资源整合,创新支持政策,集中优势资源发展“大托管”。加强政策支持。积极整合涉农资金,对参与“大托管”的村按托管面积给予补助;为开展“大托管”的合作社,优先安排农机购置等补贴。创新金融支持。针对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量身打造“托管贷”,2022年发放贷款9100万元,支持“大托管”经营主体147个。统一集中采购。由寿州乡村发展公司统一开展农资农机采购,既降低了生产成本,又确保了质量安全。2022年集中采购各类农资9000余吨,亩均减少成本25元;新增旋耕机、插秧机等农业机械近1000台套,农作物种植和病虫害防治时间缩短了50%

四是强化风险防范,推动托管规范化。加大跟踪指导力度,推动“大托管”规范发展。严管服务主体。依法公开公平遴选承接托管服务主体,建立服务主体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控经营规模。托管服务主体经营规模原则控制在100亩以上500亩以下,最高不超过2000亩。严格兜底保障。量身定做“托底险”(每亩保额小麦860元、水稻1000元),农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实现全覆盖。2022年共计保险理赔375家、12.5万亩、34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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