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发布时间:2022-12-26 11:07信息来源:寿县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县级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

县农业农村局

农药经营许可

县农业农村局

1.《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

2.《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

3.《安徽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皖农植〔201857号)

4.《安徽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皖农植〔201858号)

2

县农业农村局

兽药经营许可

县农业农村局

1.《兽药管理条例》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皖政〔20144号)

3

县农业农村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县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4

县农业农村局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县农业农村局受理省农业农村厅事权事项;县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号)

5

县农业农村局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县政府(由县农业农村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6

县农业农村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县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农业部令第3号)

3.《安徽省种畜禽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40号令)

7

县农业农村局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县农业农村局受理

1.《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

2.《蚕种管理办法》

8

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县农业农村局

1.《植物检疫条例》

2.《植物检疫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令第6号修改)

3.《安徽省农业植物检疫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230号)

9

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县农业农村局

1.《植物检疫条例》

2.《植物检疫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令第6号修改)

3.《安徽省农业植物检疫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230号)

10

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县农业农村局受理省农业农村厅事权事项(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11

县农业农村局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县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第2号)

 

12

县农业农村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县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3

县农业农村局

动物诊疗许可

县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8号)

 

14

县农业农村局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县农业农村局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5

县农业农村局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县农业农村局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6

县农业农村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县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7

县农业农村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县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8

县农业农村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县政府(由县农业农村局承办);乡镇人民政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19

县农业农村局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

县农业农村局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县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21

县农业农村局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县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22

县农业农村局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县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3

县农业农村局

渔业捕捞许可

县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

 

24

县农业农村局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县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25

县农业农村局

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

县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6

县农业农村局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

县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7

县农业农村局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县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

 

28

县农业农村局

农村能源利用工程技术方案审核

县农业农村局

1.《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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