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阳关镇朱**信访事项复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09 14:53信息来源:寿县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信访复查复核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收到要求对朱**信访事项进行复查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复查小组进行调查。在迎河镇政府,复查小组听取了镇信访办和镇农经站负责人有关情况介绍,并对参与调查处理的农经站长做了调查笔录。信访人朱**在外地,没有联系上。

**反映的主要问题:其在迎河镇瓦房村**组的原承包地被村民平分,要求返还。迎河镇人民政府于2021616日以书面文件形式给朱**答复意见书。朱**对答复意见不服,

经调查, **原户籍在寿县迎河镇瓦房村**村民组(现户籍在寿县正阳关镇**街道**居民组,女,身份证号:342422************)。1991年之前其家庭承包地都在大哥朱**名下,当时的朱**家共有9人,分别是大哥、大嫂、侄儿、父母、二哥、三哥、姐姐及朱**1991年发生特大水灾后,朱**全家外出打工,1995年土地二轮承包时,因联系不上朱**家人,该户承包地一直由他人耕种,该村民组长李**耕种一部分。2014年朱**从外地返乡后,要求返还自家承包地,村民组长李**以朱**已经出嫁为由,拒绝把承包地返还给她,朱**大哥也同意自家耕地由李**代耕,不同意把耕地交给妹妹朱**

2015年冬至2016年秋,农村土地确权开始,对朱**反映其家庭承包地被李**侵占一事,当时的寿县农业委员会高度重视,多次安排有关人员到迎河镇和瓦房村调查处理,经过镇、村干部多次调解,李**才同意把朱**9口人承包地10.09亩耕地返还给朱**家,土地确权期间,经过一轮、二轮、三轮公示,户主朱**签字盖章认可,土地确权证书已经发放到户,证书编号3415211************

综上所述,朱**反映自家耕地被村民平分一事已经解决好,耕地已经确权在其大哥朱**名下。对朱**要求归还原承包地的诉求不予支持。迎河镇政府和瓦房村委会要继续做好信访人有关土地确权的政策宣讲和思想工作,积极应对信访人的合理诉求,确保一方稳定。

特此报告

 

 

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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