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庙集镇刘**信访事项复查报告
县信访复查复核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收到要求对刘**信访事项进行复查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人参加的联合复查小组进行调查。复核小组分别于2021年2月3日和2月9日深入双庙集镇政府和埝东村,听取了相关情况介绍,并约见了信访人刘**,并对信访人和相关人员做了询问笔录。
刘**反映的主要问题:埝东村委会非法占用群众承包地,要求返还土地,赔偿损失。双庙集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30日以书面文件形式给刘**答复意见书,刘**对答复意见不服,申请复查。
经调查, 刘**,男,身份证3424**************,寿县双庙集镇埝东村**组人,现居住在合肥市,联系电话182********。
刘**反映的争议地块位于埝东村地名***的地方,在1994年9月份村开始在此地建窑厂,占地72亩左右,主要占地涉及**村民组大部分及**村民组部分土地,其中涉及**组刘**一轮承包地5.3亩,还有其他农户部分一轮承包地。当时对涉及占地农户,窑厂经营者进行青苗等补偿。1995年进行的土地二轮承包时,当时的埝东村按照政策,采取推磨转圈的办法,在全村集中了部分预留地用于解决窑厂和村公益事业用地,预留地除了解决窑厂用地外,目前村里还有部分预留地做为村集体土地。当时的**村民组按邹、程、张、刘姓氏分为四个小组,对窑厂占地的农户在村民组及四个小组之间进行了调整。2016年土地确权时,刘**户的二轮承包地8.75亩确权为10.93亩,已经颁证。
该窑厂占地位于寿县双庙集镇堰东村瓦东循环路南侧,依据2016年12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寿县2016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6】1489号)的文件精神征收为国有土地。按照《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双庙集镇镇瓦东循环路局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寿政秘【2016】106号文件),该宗土地于2017年3月30日公开出让,受让人为安徽**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16日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权利人为:安徽**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不动产证号为:皖(2017)寿县不动产权第*******号。
综上, 原埝东村窑厂用地在二轮承包期间已经调整为村集体用地,对窑厂占用地涉及农户已经进行调整,对信访人的诉求不予支持。双庙集镇政府和埝东村两委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信访人思想工作,妥善解决好信访人的其他合理诉求。
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