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完善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机制,激发各股室及全体工作人员参与政务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报送要求
(一)内容要求
要根据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及工作要点,结合各股室工作实际,及时采写、报送反映本股室安全生产监管经验、股室工作动态、上级单位和领导来寿调研情况、落实领导批示情况、选领导安全检查督查情况、召开安全会议情况、扶贫脱贫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我局及各股室获得的重要表彰和奖励情况等各方面文字材料、图片资料等。
(二) 数量要求。各业务股室每周原则上不少于一篇,报送信息严禁年底突击信息数量。
(三)质量要求。
- 不予上网的信息。对各业务股室编写的或从其他媒介摘取的信息,经局信息公开办审查,认为没有必要从我局网站公开的,不给予公开。
- 一般推荐的信息。对于各业务股室单位日常工作安全检查等工作信息,需要上传到局网站及市政务公开网的,要求信息按照一般流程审批,信息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结构完整、突出特色。
3.重点推荐的信息。对于涉及我局重大事项需上报市局网站,如上级单位和领导来寿调研、县委县政府领导安全督查及我局阶段性重点工作情况等信息,要求信息内容的采集、编写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素材要精选、精编、精报,严格把关、程序规范。
二、考评机制
按照要求,信息公开采用月统计、月通报制度,统计、通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1.统计、公布信息上报数量、信息采用数量、积分情况;
2.各类信息被采用分为局网、县政府公开网、寿州报等报刊、市局省局网站、国家级网站等,在市局网站采用的积1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报刊积2分、省局积3分、国家级积5分;
- 信息被重复使用的,按照最高级积分计算,不重复累加,各县区报送的信息不计入各股室。从报刊、网站转载的信息不计入总分;
- 每年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比,对先进股室进行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积分第一的奖励1000元,积分第二的奖励500元,积分第三的奖励300元,奖励资金作为本股室工作经费。对不采编信息的或者月度达不到信息采编标准的通报批评。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