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关于我县三月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关于我县三月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淮南市生产安全隐患月排查月通报制度》(淮府办〔2015〕43号)和《关于印发〈寿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月排查月通报实施方案〉的通知》(寿安〔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3月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期通报的隐患整改情况
县安委办2025年2月份通报2家企业8条隐患,其中安徽莱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及4条隐患(期限至2024年4月20日),已整改完成。安徽库瑞希门窗有限公司涉及4条隐患,已整改3处,剩余1条消防栓无水问题正在整改中。
对于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涉及的乡镇和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企业主体压实责任,确保隐患如期销号。
二、2025年3月份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2025年3月份,全县25个乡镇、3个园区、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县供销社、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自规局、县发改委、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局共排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2412条(其中九小场所399条、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40条、人员密集型场所327条、消防领域636条、道路交通领域110条、危化及烟花爆竹领域76条、工贸领域(八大类)275条、道路运输(含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公路养护领域12条、农业(含农机、水产、畜牧)领域23条、建筑施工领域147条、燃气领域81条、其他领域281条),绝大部分隐患和问题采取自查自改自销方式完成整改。
经梳理研究,对10家企业(主体)存在的63条问题和隐患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三、3月份月排查月通报制度报送信息情况
从统计结果看,部分单位报送的隐患问题未全部整改完毕、整改材料报送不齐全,整改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并闭环管理到位。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园区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要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八大行动”,持续推动风险防范化解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乡镇、园区和相关部门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灾害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事故暴露出的苗头性问题,深入基层一线、直插企业现场开展督导检查,找准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清单+闭环”推进整改。3月份排查隐患当期未整改完成的,需在报送4月份材料一并报送整改完成情况。
(三)针对通报的隐患问题,有关乡镇、园区和部门要督促责任单位提升整改效率,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等,加强整治期间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坚决予以停产、停工、停用或关闭。
附件:2025年3月份排查问题和隐患汇总表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