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关于七月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寿安办〔2024〕26号
关于我县七月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淮南市生产安全隐患月排查月通报制度》(淮府办〔2015〕43号)和《关于印发〈寿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月排查月通报实施方案〉的通知》(寿安〔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7月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期通报的隐患整改情况
市安办2024年6月份通报的安徽金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维卡家居有限公司和寿县天福广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期限至2024年7月25日),已完成整改。
县安办2023年6月份通报的3家企业(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余24处安全隐患已按期完成整改。
对于完成隐患整改的企业,请涉及的乡镇和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巩固隐患整改的成果,有效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2024年7月份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2024年7月份,全县25个乡镇、3个园区、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经信局、县文旅局、县农机中心、县供销社、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重点中心、县高铁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自规局、县发改委、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共排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808条(其中九小场所207条、人员密集型场所66条、消防领域218条、道路交通领域12条、危化及烟花爆竹领域16条、工贸领域(八大类)184条、道路运输(含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公路养护领域1条、农业(含农机、水产、畜牧)领域2条、建筑施工领域54条、燃气领域46条、其他领域2条),绝大部分隐患和问题采取自查自改自销方式完成整改。
经梳理研究,对3家企业(经营场所)存在的10处问题和隐患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三、7月份月排查月通报制度报送信息情况
从统计结果看,部分单位报送的隐患问题未全部整改完毕,整改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并闭环管理到位。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园区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要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八大行动”,持续推动风险防范化解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乡镇、园区和相关部门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灾害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事故暴露出的苗头性问题,深入基层一线、直插企业现场开展督导检查,找准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清单+闭环”推进整改。7月份排查隐患当期未整改完成的,需在报送8月份材料一并报送整改完成情况。
(三)针对通报的隐患问题,有关乡镇、园区和部门要督促责任单位提升整改效率,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等,加强整治期间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坚决予以停产、停工、停用或关闭。
附件:2024年7月份排查问题和隐患汇总表
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印发
附件
2024年7月份排查问题和隐患汇总表
序号 |
隐患所在 乡镇或园区 |
隐患所在企业 |
隐患描述 |
责任单位 |
整改期限 |
1 |
寿蜀园区管委会 |
安徽富辰木业有限公司 |
1.配电箱前方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缺少足够的操作空间。 2.配电柜缺少安全警示标志。 3.室内消火栓被遮挡。 4.稀释剂缺少安全技术说明书。 |
寿县工信局 寿县消防救援局 |
2024年8月25日 |
2 |
刘岗镇 |
淮南美欧迪有限公司 |
1.车间违规停放电瓶车。 2.灭火器过期。 3.钢瓶缺少防倾倒装置,易引发火灾事故。 |
寿县工信局 寿县消防救援局 |
2024年8月25日 |
|
寿春镇 |
中育天成教育 |
1.燃气报警器安装位置过高。 2.灭火器过期2个。 3.燃气违规使用软管。 |
寿县教体局 寿县住建局 |
2024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