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安全生产及防灾救灾工作经费”项目
“安全生产及防灾救灾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证安全生产及防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2)立项依据。皖应急【2020】47号“保费所需资金由财政全额承担,省与市县财政按4:6分担。防灾救灾工作经:办﹝2019﹞21号。
(3)实施主体:寿县应急管理局安委会及减灾救灾股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5)项目内容:行洪区农村住房保险专项资金、防灾救灾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检查及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防震减灾工作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60.95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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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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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全生产及防灾救灾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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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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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事前绩效评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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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绩效评估审核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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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限及资金情况 |
项目开始年度 |
2024.1.1 |
16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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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终止年度 |
2024.12.31 |
其中:财政拨款16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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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资金 |
160.95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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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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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减灾救灾等工作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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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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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防灾救灾专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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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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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震减灾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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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洪区农村住房保险专项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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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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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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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1、防汛救灾专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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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洪区农村住房保险专项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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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证全县人民防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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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灾后行洪区人民住房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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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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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项目实施,使人民群众的灾后生活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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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人民群众对减灾救灾的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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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周海涛 |
单位负责人:吕学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