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寿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5-04-07 15:38信息来源:寿县应急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文件精神和《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安监法)〔2017〕74号)文件精神,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累计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寿县应急局没有纳入黑名单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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