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及《寿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一、地震应急预案反馈意见采纳表
2022年5月12县应急管理局发布《寿县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县震指各成员单位、专家及社会公众意见,截止2022年5月23日共收到书面反馈意见9条,其中完全采纳5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3条,采纳情况如下表:
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不采纳原因 |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中:“22.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灾区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修改为“负责指导灾区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 |
采纳 |
参照《淮南市地震应急预案》 |
县民政局 |
附件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中8. 县民政局:“困难群众基本社会服务等事务。””修改为“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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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 |
第一条:5.1.2应急响应启动 (1)通过宣传部门“利用各种媒介”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修改为通过“县主流媒体” 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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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8.2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做好信息发布与舆情(论)引导工作中的“舆情(论)”。修改为 “舆论”。 |
不采纳 |
参照《淮南市地震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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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附件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中县委宣传部职责......“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和处置。修改为“积极组织开展” 网络舆情引导和处置。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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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十、新闻宣传组中三条修改意见。(1)工作组组成增加“县融媒体中心”; (2)主要职责和重点任务中两处“安排境外新闻媒体”去掉“境外”两字;(3)原重点任务中第5第6第7条:“5. 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新闻报道和科普宣传; 6. 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负责协调做好有关领导同志抗震救灾新闻报道工作; 7. 县广播电台负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保障工作。”修改为“5. 县应急局、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新闻报道和科普宣传;协调做好有关领导同志抗震救灾新闻报道工作。” |
部分采纳 |
(1)采纳;(2)参照《淮南市地震应急预案》不采纳;(3)原重点任务中第5第6第7条合并描述成第5条,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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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 |
要求增加“淮南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寿县分中心、寿县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处”抢修基础交通设施等内容。 |
不采纳 |
参照《淮南市地震应急预案》 |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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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七、监测评估组,(三)重点任务第7条增加“县房产管理中心” |
不采纳 |
参照《淮南市地震应急预案》 |
县卫健委 |
附件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中卫健委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物中毒”工作职责应该属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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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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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质灾害预案反馈意见采纳表
2022年5月12县应急管理局发布《寿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专家及社会公众意见,截止2022年6月2日共收到书面反馈意见4条,其中完全采纳4条,采纳情况如下:
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不采纳原因 |
县委宣传部 |
第一条:在2.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县委宣传部职责中“组织主流网络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建议修改为“组织主流媒体开展正面宣传”; 第二条:在2.4工作组和现场指挥部的(6)新闻宣传组中增加“县融媒体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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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和旅游局 |
第三条:在2.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中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责增加“负责指导受灾地区文物古迹保护和抢救工作”表述。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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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体育局 |
第四条:在2.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县教体局职责中“负责指导受灾地区教体部门和学校组织受灾害威胁师生紧急疏散转移,”修改为负责指导受灾地区学区和学校组织受灾害威胁师生紧急疏散转移,”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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