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过程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领导要求,根据2021年1月26日印发的《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秘〔2021〕2号),结合我县没有化工园区和化工集中区的实际,县应急管理局草拟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征求了县直有关部门和高铁寿县站等单位意见。共收到12条修改意见,采纳4条,未采纳8条。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六个部分。一是总体目标,加快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强化源头风险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项目准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为。三是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加强贮存、运输、使用环节安全管控,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四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守信激励、失信约束力度。五是强化基础支撑保障,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六是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实施意见》还对39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建议事项
《实施意见》经本次会议讨论后,以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