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发布时间:2021-12-31 14:55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准确掌握我局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局机关各股室。

  二、组织实施: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局机关各股室负责本股室的政府信息统计和统计表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局机关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1、4、7、10月6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表报送至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本制度由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