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2 10:44信息来源:寿县统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统[20234

 

关于加强农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32月,省统计局农村处来寿调研,指出我县存在农业统计电子台账未实现全覆盖,部分乡镇农业统计基数不清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农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核定乡镇经济作物基数

根据省统计局农村处的指导要求,县统计局布置各乡镇对2022年蔬菜瓜果等数据进行核查,重新上报统计,县局审核后核定2022年各乡镇的蔬菜、油菜等经济作物及设施农业数据,同时作为全面推行电子台账调查统计方法的基础工作,把乡镇农业统计基础数据作实。

二、全面实行电子台账调查统计方法

2023年经济作物生产统计,所有乡镇都要使用电子台账的方法进行调查统计。对部分村级统计员不会使用带有公式的电子台账进行调查数据录入上报的,可以由村级统计员进行入户现场调查,然后将现场调查记录带到乡镇统计站,在乡镇统计员的辅导下,或由乡镇统计员进行村级数据录入。对个别乡镇统计员不会使用电子台账进行数据推算的,可以将所属各村的数据带到县统计局,在县局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乡级推算,或联系县局农业统计人员上门辅导。2023年必须完成电子台账调查统计方法全覆盖。

三、规范统计数据流程

从源头抓起,规范基础数据生产过程。消除村级农业源头数据由统计员凭感觉个人估算的方法,村统计员严格入户到生产现场采集家庭农场、合作社及农户数据,科学合理选取典型调查农户,确保调查户的代表性,并做到乡镇范围内生产品种全覆盖,规范源头数据采集和统计过程记录,并且要整理保管好入户现场调查记录资料。

严格推算程序,规范乡镇数据生产过程。乡镇在指导村级统计员调查和录入原始数据的基础上,严格按省统计局制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统计方法进行计算。不得随意修改村级原始数据,不得篡改上年基期数据,不得改动电子台账公式。可以在按上年数据和本年增幅推算本年普通农户数据后,根据本乡镇当年实际情况进行增减调整,但必须同时上报调整依据。

严肃汇总过程,规范县级数据上报流程。县级统计人员必须在认真审核乡镇数据的基础上,严格按乡镇数据汇总并进行评估,修改数据必须附调整原因和依据。

四、建立数据审核制度

乡镇统计人员对村级现场调查记录要进行审核,对数据与上年增减变化较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户,要进行询问或核实。对村级汇总数据与上年增减变化较大的电子表,要检查录入方法是否正确。乡镇数据生成后要与农技人员进行联合会审,由乡镇统计人员和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

县局统计人员对乡镇上报数据要进行审核,审核重点:乡镇上报汇总表数字是否与乡镇电子台账推算数字一致;乡镇电子台账推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乡镇本季数据与上季数据、与上年数据是否变化异常或增幅趋同。

  


                        寿县统计局

                  202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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