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张茜代表:
您在寿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促进寿县营商环境的已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安徽欣诚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申报了县级工业项目设备补贴类奖补项目,申报项目名称为:新建电子产品配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立项备案的建设性质为“新建”,属于工业项目非技改项目,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寿政〔2023〕10号)第4条:“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或符合市县产业发展方向的500万元以上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后,工业项目给予设备投资额5%的补助,单个企业(或企业集团)最高补贴200万元;技术改造项目按10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设备投资额10%、15%的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或企业集团)最高补贴300万元。”文件条款,按照5%比例给予该项目补助。因财政资金困难目前未能及时兑现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奖补资金,经与财政部门对接,将于10月底前兑现企业奖补资金。
欢迎张茜代表以后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4022112
联系人:邹春
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 8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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