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机构简介
一、机构职责: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寿县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寿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加挂县商务局牌子。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及商务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及商务发展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信息化及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规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县商贸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监测研判工业和商务经济运行态势,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工业、信息化、商贸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动产学研联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拟订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推进绿色制造;组织和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大型贸易促进活动;协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组织实施区域经贸合作,处理有关多、双边经贸领域合作。
(七)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检查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及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工作、医药储备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指导全县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
(八)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执行国家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上报县内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九)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重大问题;负责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加强对通信运营企业的协调管理,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布局和调整、企业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指导企业的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指导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企业的融资、扭亏和减负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出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管理涉及国内外出口管制的相关事务。
(十二)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拟订利用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和管理全县利用外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依法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初审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工作;归口管理全县经贸外事活动,联系涉外经济商务机构。
(十三)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寿县工信局内设机构:1.办公室; 2.经济运行股;3.企业发展股;4.信息产业股;5.商务发展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股)
三、办公地址:寿县政务服务中心(城投大厦)7楼718室
四、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办公电话:0554-4022131
六、主要负责人:方良海
七、邮编:232200
八、邮箱:1761501845@qq.com
九.网址:https://www.shouxian.gov.cn/public/column/118322827?type=4&action=list&nav=3&isSy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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