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社局政务公开信息统计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社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合理的人社政务信息评价标准,提高人社政务信息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和全县经济建设大局,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报送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政策、重大部署和领导指示精神的情况;
2、各级党委、政府对人社工作的决策部署,各级党政领导有关人社工作的调研活动和指示精神;
3、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新近出台有关人社政策文件的要点和亮点,以及对出台背景、现实意义、政策效应的分析解读;
4、各项人社工作进展情况,如有关政策落实情况、上级下达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阶段性统计数据及对比分析等;
5、各单位抓好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推进改革创新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
6、加强人社自身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的措施与成效,如干部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人社法制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等情况;
7、在人社工作检查调研中掌握的情况,如影响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措施的具体建议、需要关注的社情民意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
8、涉及人社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群体事件、责任事故等;
9、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工作动态;
10、其他须报送的重要情况。
二、信息报送原则
1、方向性。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信息中体现的立场、观点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准确性。信息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可靠,时间、地点、单位、事件、数据等信息要素要准确无误,有关评价要力求客观,防止错报和误导。
3、时效性。采集报送信息要及时高效,有规定报送时限的不得延误,重要信息要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防止迟报、漏报;凡涉及人社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有关情况。
4、全面性。坚持多层面、多向度采集报送信息,统筹抓好动态类、经验类、综合类、问题类、建议类、反馈类、预测类、突发事件类信息的编报,努力发掘信息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质量和价值;坚持喜忧兼报,防止以偏概全和隐瞒不报。
5、新颖性。采集报送信息要着力反映人社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和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紧扣领导关注重点,捕捉人社工作亮点,为人社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三、信息报送指标
1、局属各单位向局办公室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4条;
2、局机关各股室向局办公室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3条。
四、信息报送方式
1、各股室(单位)报送信,发送到sxrsj2010@126.com。
2、报送涉密信息,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规和制度,通过机要途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处理,防止失泄密。
3、所报信息正文下方要注明报送单位和撰稿人,有条件可以配发图片或音像资料。
4、建立和落实信息报送审核制度。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所报信息,由本股室、本单位领导审核把关。为提高工作效率,凡由指定信息员、从指定邮箱报送的信息,即视为已经审核,由报送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组织实施
1、局办公室定期对各股室(单位)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
2、本办法从2014年2月1日开始实施。
3、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