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2025年度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5 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财绩〔2026〕97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金参保、缴费、运行情况。
2025年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预算指标值73万人,实际参保人数73.45万人,完成率100.62%;缴费人数预算指标值33万人,实际缴费人数33.28万人,完成率100.85%,领取待遇人数预算指标值25万人,实际领取待遇人数25.85万人,完成率103.4%,当年养老金发放率100%。
(二)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一是完成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现当年养老金发放率100%,人均缴费水平达到1100元以上。
2025年我县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圆满完成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实现养老金发放率100%,在县财政、税务及全县乡镇人社所的密切配合下,我县人均缴费水平由2024年底855元提高至1122元,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
二是提高人均养老金水平,使参保群众可以老有所养,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
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实现全覆盖,2025年基础养老金水平由2024年底175元提标至200元,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提标20元,省级提标2.5元,县级提标2.5元,已拨付到位。
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完成情况分析
(一)基金情况分析。
1.基金收入情况分析。
2025年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补助资金收入年初预算36907.38万元。2025年度实际收到中央补助资金合计39105.18万元,预算收入执行率105.95%,原因是2025年7月中央基础养老金标准由123元提高到143元,当年追加中央基础养老金提标资金3081万元。
2、基金收入情况分析
2025年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补助资金支出年初预算36907.38万元。2025年度实际中央基础养老金支出39713.97万元,预算支出执行率107.6%,原因是2025年7月中央基础养老金标准由123元提高到143元,导致支出预算执行率增幅较大。
三、基金管理情况分析
1、基金可持续运行情况分析。
2025年我县通过电视、“村村通”广播、发放“一封信”与“明白纸”、微信群、村干部上门宣讲等方式全面宣传引导,鼓励参保对象提高缴费档次。会同税务部门成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讲团,选派业务骨干轮流上台讲解业务政策,全年举办政策宣讲会25场,2025年全县人均缴费水平有显著提升。
2、待遇发放执行情况分析。
我县参保、筹资标准、待遇支付范围及标准等政策均符合国家规定。在基金管理方面,精简证明材料,实行容缺受理,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引导对象通过“皖事通”APP、“一网通办”包括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在内的全流程业务。待遇发放及时性方面,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在每月25号前完成支付,符合月底前完成发放的要求。
3. 基金监管情况分析。
我县建立了基金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管理办法》、《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财政专户和支出户,实行单独记账、单独核算,每月财政、社保经办机构、税务、银行之间进行对账,年底统一清算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目标设置
一是本年度内基金收支平衡;二是本年度内基金运行规范,收支管理方面无突出问题;三是本年度内基金使用效率得到提升。
2.完成情况
一是2025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177881.98万元,支出65256.52万元,结余资金112625.46万元,已上解上级进行委托投资,既保障当年收支平衡,又完成社保基金增值保值既定的目标。二是本年度内基金运行规范,定期梳理完善经办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管理、基金财务管理等风险管理制度,收支管理方面无突出问题。三是本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加强稽核监督,及时停发注销不符合享受待遇人员,基金使用效率得到提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相关指标得分分析详见下表:
2025年度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评价指标评分情况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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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价内容 |
评价情况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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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10分) |
政策制定 指标 (10分) |
①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 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 制的指导意见》,符合得6分,每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②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皖政〔2014〕84号)、《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建 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5号)、《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关于2023年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要求,符合得4分,否则不得分。 |
该指标得分率为10%,我县于2025年发布了《关于印发寿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寿城乡居保〔2025〕3号 )文件,符合该指标评价内容,依据评分标准得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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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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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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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30分) |
基金预算管理指标(15分) |
①预决算编制,符合标准得5分,否则不得分;②预算收入执行符合标准得5分,否则不得分;③预算支出执行符合标准得5分,否则不得分; |
该指标得分率为15%,我县已完成2025年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工作,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均与项目内容匹配,收支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均与工作任务相匹配,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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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 指标 (5分) |
参保、筹资标准、待遇支付范围及标准等政策,符合国家规定,得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
该指标得分率为5%,参保、筹资标准、待遇支付范围及标准等政策均符合国家规定,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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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 指标 (10分) |
1、基金监督管理,①向社会公开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得1.5分,否则不得分; ②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得2分, 否则不得分; ③按照规定建立查处欺诈骗保长效机制,得1.5分,否则不得分。 2、基金风险防控,①定期开展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得2.5分,否则不得分; ②建立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得2.5分,否则不得分。 |
该指标得分率为10%,一是向社会公开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风险防控检查;按照规定建立查处欺诈骗保长效机制;二是按季度开展基金收支运行情况分析;建立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和处理机制。依据评分标准得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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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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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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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30分) |
产出数量(10分) |
1、社会保险费收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得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得5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该指标得分率为5%,社会保险费收入目标完成率100%,社会保险待遇支出目标完成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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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质量(15分) |
1、社会保险费收入占基金收入比重,占比≥33%,得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占比≥99%,得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其他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占比<1%,得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该指标得分率为15%,社会保险费收入占基金收入比重63.74%,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99.67%,其他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0,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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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时效(5分) |
财政对基金的补贴拨付及时性,①按照规定足额发放,得2.5分;否则不得分; ②按照规定的时间发放,得2.5分;每出现一次未按照规定时间发放的情况,扣0.5分,扣完为止。 |
该指标得分率为5%,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在每月25号前完成支付,符合月底前完成发放的要求,并按规定足额发放养老金,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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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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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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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30分) |
实施效益 (20分) |
1、利息收益率,利息收益率高于同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得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 完为止。 2、月基础养老金水平,达到大于等于155元的指标要求,得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基金静态可支付月数,基金累计结余可支配月数=基金累计结余/(当年基金待遇支出/12个月)达到大于等于62个月的指标要求,得10分,每降低1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
该指标得分率为20%,2025年利息收益率为2.5%,大于同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1.1%;月基础养老金水平=200元;基金累计结余可支配月数=67,依据评分标准得2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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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10分) |
根据调查问卷统计结果和数据分析,满意度大于等于90%的得10分,满意度小于90%且大于等于80%的得8分,满意度小于80%且大于等于60%的得5分,满意度小于60%不得分。 |
该指标得分率为10%,2025年我县通过电话咨询,实地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调查满意度,满意度值为100%,依据评分标准得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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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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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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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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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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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评分情况说明如下:
1.决策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分10分,实得10分)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我县于2025年发布了《关于印发寿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寿城乡居保〔2025〕3号)文件,符合在国家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政策的指标。
2.过程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分30分,实得30分)
(1)基金预算管理指标。
预决算编制方面,预决算报表无漏填、错填,编报说明合理;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执行批复预算,预算执行报表报送及时准确;预算调整方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预算调整。
(2)政策执行指标。
我县参保、筹资标准、待遇支付范围及标准等政策均符合国家规定。
(3)风险控制指标。
按照基金管理要求建立内控制度,业务、财务经办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一是完善岗位权限管理。定期梳理完善经办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管理、基金财务管理等风险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业务与财务岗位分离,初审与复审分离,不相容业务人员相互分离,业务系统账号通过扫码登录,加强对非工作时间操作高风险业务的监督,确保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经办权限。三是向社会公开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按季度开展基金收支运行情况分析,建立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和处理机制。
3.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分30分,实得30分)
(1)数量指标。
2025年社会保险费收入指标数160873.82万元,实际征收入177881.98万元,执行率110.57%;2025年社会保险待遇支出指标数63941.17万元,实际社会保险待遇支出65256.52万元,执行率102.05%%。
(2)质量指标。
2025年社会保险费收入占基金收入比重指标数≥33%,2025年实际比重指标值63.74%%,符合指标范围;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指标数≥99%,2025年实际比重指标值99.67%,符合指标范围,其他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指标数≤1%。2025年实际比重指标值0%,符合指标范围。
(3)时效指标。
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在每月25号前完成支付,符合月底前完成发放的要求,并按规定足额发放养老金。
4.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分30分,实得30分)
(1)经济效益。
2025年利息收益率为2.5%,大于同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1.1%。同时,按照上级委托投资的要求,我县2025年及时上缴委托投资。
(2)社会效益。
月基础养老金水平指标值是200元,我县2025年人均月基础养老金水平是200元,执行率100%。
(3)可持续影响。
2025年我县基金累计结余366559万元,月待遇支出金额5420万元,基金累计结余可支配月数为67.63个月。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年我县通过电话咨询,实地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调查满意度,满意度值为100%,依据评分标准得10分。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要持续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扩大城乡居保政策的影响力,营造积极参保、提高缴费的良好氛围。
二要完善绩效指标设置。要进一步细化指标体系,做到精细准确无误。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5年度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指标设置还不够精准和全面,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细化,更高质量地完成绩效管理。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重要说明的事项
无
2026年4月10日
| 寿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绩效自评表 | |||||||
| (2025年度) |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
| 中央主管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
| 地方主管部门 |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 年度资金总额: | 36907.38 | 39105.18 | 106%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36907.38 | 39105.18 | 106% | ||||
| 地方财政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 分配科学性 | 符合要求 | 无 | |||||
| 下达及时性 | 符合要求 | 无 | |||||
| 拨付合规性 | 符合要求 | 无 | |||||
| 使用规范性 | 符合要求 | 无 | |||||
| 执行准确性 | 符合要求 | 无 |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按照绩效管理标准执行 | 无 |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按照支出责任履行支出 | 无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现当年养老金发放率100%,人均缴费水平达到1000元以上,使参保群众可以老有所养,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 | 完成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现当年养老金发放率100%,人均缴费水平达到1100元以上。 |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正常缴费人数 | 33万人 | 33.28万人 | 无 | ||
| 领取待遇人数 | 25万人 | 25.85万人 | 无 | ||||
| 县级丧葬补助金人数 | 7000人 | 7368人 | 无 | ||||
| 质量指标 | 重度残疾(二级及以上)代缴水平 | 200元 | 200元 | 无 | |||
| 人均缴费水平 | 1000元 | 1122元 | 无 | ||||
| 养老金发放率 | 100% | 100% | 无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长 | 12个月 | 12个月 | 无 | |||
| 成本指标 | 2025年底中央基础养老金标准 | 143元 | 143元 | 无 | |||
| 中央配套资金拨付金额 | 36907.38万元 | 39105.18万元 | 无 | ||||
| 额外提标水平 | 20元 | 20元 | 无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服务参保群众人数 | 73万人 | 73.45万人 | 无 | ||
| 每月25号前是否按规定足额发放养老金 | 是 | 是 | 无 | ||||
| 利息收益率是否高于同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 是 | 是 | 无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覆盖乡镇个数 | 25个 | 25个 | 无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县级经办机构建设完善度 | 100% | 100%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群众对居民养老正常了解度 | 100% | 100% | 无 | |||
| 基金静态可支付月数 | 65个月 | 67.63个月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养老政策满意度 | 100% | 100% | 无 | ||
| 说明 | 无 |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