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享受用工补贴企业名单的公示(第一批次)
关于享受用工补贴企业名单的公示(第一批次)
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制造业企业用工保障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寿人社秘〔2024〕36号)文件精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联合对申请用工补贴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新录用人员合同签订、技术等级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了审核,初步核定安徽敏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8个企业符合享受用工补贴条件。现将拟享受用工补贴企业名单、补贴金额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向寿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电话:0554-4020093)或向人社局办公室(电话:0554-4022646)电话或书面反映。单位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报真实姓名。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