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寿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7 15:12信息来源: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6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告》等文件规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位联合惩戒名单,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按照政策规定,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期限将于1231日截止。现有部分单位初筛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享受条件,但因基本信息不全导致无法实施免报直发,虽经多途径联系、查找,仍未能补充完善信息(名单见附件),请部分用人单位于20241231日前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网上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逾期申报不再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0554-4020093    地址:寿县城投大厦121221办公室

附件:2024年寿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初筛合格基本信息不全单位名单.xlsx

寿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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