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4-09-05 15:04信息来源: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广大退役军人朋友们:

你们好!

为减轻退役军人负担,体现国家对军人的关怀,我们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面简化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推行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总对总”模式。

2024年3月1日之后退出现役的军人,由我社保经办机构和部队有关部门主动发起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退役军人无需再到社保服务窗口现场提交转移申请与材料,即可完成军队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进一步体现我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另外,特别提醒:2024年3月1日之前退役的军人如尚未办理转移业务,我们仍优先为军人提供现场服务,请携带:身份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至寿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部门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554-4022432

 

 

寿县信息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

2024年9月5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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