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内设机构)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管理股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劳动关系有关配套政策;负责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的实施办法;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企业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承办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审核;贯彻落实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参与企业改制、改革,提供劳动保障政策依据,组织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调解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负责农民工工作统计和分析工作;承办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具体事项。拟订全县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政策和规划,指导有关政策落实和评价工作。
股室负责人:郝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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