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社局2022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5-17 09:51信息来源: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2年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省委郑栅洁书记来淮调研讲话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决策部署,积极克服疫情影响,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731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700人的128%。新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732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399000人,全年发放220162人养老金40125万元;全县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24666人养老金约7.04亿元;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9350人养老金约5.08亿元。

(一)“暖民心”行动深入开展

一是实施就业促进行动打造就业平台我县已建成 “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6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招工搭建对接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开展招聘会135场,服务企业1526次,完成服务企业任务现场达成意向1186人。目前全县城镇新增就业731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8%。

二是推进“新徽菜·名徽厨”行动,培育徽菜名厨。按照市人社局工作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徽菜师傅培育项目名录,将“八公山豆腐宴烹饪”纳入徽菜师傅培育项目,组织豆腐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部分名厨组织编写专项能力考核规范。举办“新徽菜·名徽厨”行动徽菜师傅技能培训班2期,培训徽菜师傅125拨付培训补贴资金18.035万元,新增徽菜师傅高技能人才35人,其中技师13人。组织14名徽菜师傅参加淮南市第一届“新徽菜·名徽厨”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中式烹调第一名、中式面点第一和第六名。成功举办寿县第一届“寿州美食节”和“新徽菜、名徽厨”职业技能大赛,全县25个乡镇近80名选手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评出“寿州十大名厨”、“寿州十大名菜”和“寿州十大名小吃”。培育新增徽菜连锁企业1家,新增徽菜餐饮连锁店1家。

(二)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落实重点人群就业帮扶。2022年,发放失业金1191163.86万元,求职补贴11.2万元;代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16.35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25332.23万元349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30.2万元;发放交通补助资金415.8万元,惠及6930人。截至目前,失业人员实名制帮扶已完成153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帮扶已完成300人,帮扶再就业率达100%。

二是做好援企稳岗扩大就业。加大稳岗返还工作力度,发放中小微企业免报直发830家企业稳岗补贴361.6万元。根据《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号)文件规定,发放255家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惠及职工人数4136人,补助资金206.8万元。鼓励企业吸纳就业,4家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0.5万元,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0.4万元。审核认定了寿县寿州医院等22家就业见习基地,开发就业见习岗位375个;开发公益性岗位978个,安置916人上岗,完成目标任务的339%。

三是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2022年,加大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10类人员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以创业带动就业,发放创业贷款5091万元;县内企业审核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组织开展创业培训7班210人次。

(三)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提升社保服务,规范审批流程。及时申请拨付资金,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我县企业离退休人员24666人,全年共发放养老金约7.0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9350人,全年共发放养老金约5.08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220162人,全年共发放养老金40125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1180人,全年共发放遗属补助费约1022万元。全年共为490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发放补助费约407万元。全年共为402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人员发放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约1781万元。受理工伤案件268件,均在时限内办结。

二是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寿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从开展全险种疑点数据核查、加强跨层级、跨部门、跨险种数据共享比对等17个方面开展提升年活动,扎实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对违规领取待遇的,一律追回并入基金。2022年,通过认证及核实工作,已追缴多领城乡居民养老金24.02万元;追缴违规领取企事业单位养老金70人次计1072075.46元,其中:涉及领取企业养老金人员26人784797.63元,涉及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人员44人287277.83元。

三是提高养老金标准,及时兑付待遇。顺利完成企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此次养老金调整涉及32267位退休人员,其中:企业退休人员23198人,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20元,调整后月养老金水平为2405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9069人,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50元,调整后月养老金水平为4538元。2022年,我县先后2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达到135元;发放220162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40125万元;发放离任村干部、老民师等八个“老字号”群体12901人生活补助共计3088.43万元。

四是完善金保工程,落实征缴工作。全县已经建立覆盖25个乡镇和283个行政村(社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保工程信息化网络。重点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参保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全年新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732人,新增失业保险参保人员2768人,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员2626人;为全县185家单位1852名职工审核认定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补缴,补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2753万元。

(四)人事人才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做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全县共有事业单位人员13052名,其中管理人员816名、专技人员10421名、工勤技能人员1815名。完成2022年事业单位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140人,实际招聘87人。完成寿县2022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计划选调10名,实际选调5人。完成2022年度“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计划招募13名,实际招募12人。根据《寿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管理十级晋升九级职员97人,人均月增资100元。

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范各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名称和职责,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完成高中级职称审核、推荐申报515人,其中正高级14人副高级337人,中级164人;评定初级职称498人。对新取得职称和符合等级晋升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任职年限和继续教育等条件进行审核,共审核各类证件近3000份,办理聘任和续聘证书鉴证1000余份。推荐安徽金诚车辆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荐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姚传云同志被确定为第八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三是推进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全县举办各类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班165期,培训各类劳动者8239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8000人的103%;其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班35期,培训企业新入职员工1625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1600人的102%;农民工技能培训班91期,培训在岗农民工、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4486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4300人的10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扩大部分就业技能培训工种培训机构范围有关问题的答复》精神,截至目前,全县受理审核汽车驾驶员B照补贴758人次,审核通过317人,拨付补贴资金75.692万元。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有序

一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执法专项活动继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工作,积极做好市长热线等投诉渠道案件办理。截至目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2件,处理涉及欠薪的市长热线投诉427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61件,立案查处欠薪案件23起,移交公安机关案件4起,追讨农民工工资1492.285万元,涉及31家企业或项目1201名农民工。

二是积极化解劳动争议案件。2022年经审查立案处理的劳动争议案189件,现已审结189件,其中仲裁裁决22件、调解167件,调解率86%,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案外调解案件30件。在案件处理中,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全部实行庭审制度,维护了我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六)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政务服务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重新梳理、编制,录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认真做好营商环境政务指标提升工作;不断加强窗口日常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人社系统“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工作制度和规范,实现真诚服务零投诉。截至目前,人社窗口累计办件12537件,其中,行政审批类2348件,公共服务类10189件,时限内办结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业培训券领用问题突出。2022年,职业培训使用培训券发放培训补贴,由于培训券系统不稳定、缺乏系统培训及学员年龄学历等因素影响,部分学员培训券无法申领或使用,给职业培训工作增加困难。

(二)寿县技工学校人员编制少。目前学校编制仅5名,与承担的工作不相称,不能满足教育教学工作基本需要;为了正常工作开展,只能聘请有资质的教师开展教学,由于聘用教师队伍不稳定,难以保证教学质量,也不利于学校发展。

(三)用工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部分用人单位仍然存在用工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现象;工伤认定工作难度增大,员工社会保险待遇得不到保障。

(四)养老金安全发放存在隐患。当前我单位虽然与民政建立了死亡人员信息共享机制,但是部分企业退休少数民族人员的死亡信息无法及时准确掌握,导致养老基金安全发放存在一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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