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社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23-01-07 10:51信息来源: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35.9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5.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5

          公务用车购置费

17

 

二、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人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9万元,增长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未安排此项经费。如果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寿县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29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6万元,下降23%,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压缩招待费支出,降低人均餐费标准;该项经费主要用上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和兄弟县市来我县交流学习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5万元,增长412.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12.5%,下降原因主要是压减小车维修和燃油费。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1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原行政执法车辆已达到报废程,预算购置一辆执法用车,购置费17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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