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说明】寿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20-03-20 15:13信息来源:寿县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9.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

10.2020年县级部门专项资金清单

   11.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民政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县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和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寿县行政区划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寿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5个下属单位预算,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寿县民政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寿县社会救助中心

 

事业单位

3

寿县殡葬管理所

事业单位

4

寿县婚姻登记处

事业单位

5

寿县社会(儿童)福利院

事业单位

寿县民政局为政府职能部门,公务员编制11个实有11人;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9,实有18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2人。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紧紧围绕新时代民政工作的着力点和职责使命,认真贯彻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从“三聚焦、三着力”下功夫,突出主责主业,进一步优化调整民政工作布局,加快推进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1、聚焦脱贫攻坚,着力在保障基本民生底线上取得新突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社会兜底脱贫工作。一是按标施保兜住底。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集中供养率。二是精准识别兜好底。重点聚焦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留守”人员等群体,把各项民政政策措施用准、用好和用足。三是综合施策兜全底。解决好贫困人口各类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四是强化监督兜牢底。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做到跟进掌握、实时进退,实现精准认定。加强低保动态管理,持续开展低保复核工作。

2、聚焦特殊群体,着力在优化基本社会服务上迈出新步伐。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一是加快建设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实施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和行蓄洪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启动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规范对养老机构监督管理;着力推进公立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加快向为老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围绕“清隐患、防风险、补短板、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要求,扎实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二是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各类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体系。巩固走访活动成果,大力做好孤儿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管理及孤儿档案管理办法的落实,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临时照料和监护等作用。三是扎实做好低收入等困难群体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三无”、农村五保等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政策;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衔接,确保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深化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权益。

3、聚焦群众关切,着力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上跨上新台阶。积极推进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持续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区治理机制,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继续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扩大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覆盖面。二是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坚持双重管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切实对所主管社会组织履行监管责任。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城市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非法社会组织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三是加快推进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全面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广泛开展殡葬工作宣传,引导群众摒弃丧葬陋习,践行文明节俭、生态环保殡葬新风尚。四是全面提升区划地名等专项事务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大力加强婚姻收养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婚俗改革。大力发展公益慈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动员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2020年民政局预算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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