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谋划
寿县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
工作谋划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寿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优供给、夯基础、筑屏障、保民生,大力提升“一老一小”服务水平,织密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安全网”,探索开展城乡治理共同体建设,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民生服务保障取得了新进展,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向好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全面落实兜底保障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及工作机制,持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提高救助保障标准。从2023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月人均保障标准由725元、708分别提高到784元、755元;农村分散、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年人均供养标准分别由7800元、9120元提高到8160元、9600元;城市供养特困人员年人均供养标准由11800元提高到12840元;从2024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月人均标准均由80元提高到86元,分散孤儿基本生活月人均保障标准(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1100元提高到1300元。二是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修订了《寿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和《寿县临时救助工作操作细则》,进一步完善低保认定程序及相关条件,继续落实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人户”保障,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三是做好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入户排查困难群众工作,重点对医疗费用支出较大人员和残疾人对象家庭情况进行排查,及时主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定期对救助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复核,并通过第三方入户核查等方式及时将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退出保障。2024年,我县新增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保障对象4941人,退出保障3416人。
2024年,全县预计发放各类救助保障资金47962.428万元(其中城乡低保资金28443.5685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9800万元、临时救助金785.779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262.617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870.6万元、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517万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关爱照料服务资金1323.245万元、集中供养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资金1164.618万元、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1795万元)。
(二)聚焦城乡养老服务,提升为老服务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印发《寿县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创新养老服务体系改革措施,促进寿县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改革。积极为11638名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了住院护理保险。全年住院护理保险完成赔付1553笔,赔付资金257.916万元。二是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对我县1417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通过聘请第三专业机构入户开展需求评估、制定改造方案。2024年适老化改造项目于7月份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两家施工机构实施改造,目前已完成全部改造任务,正在组织验收。同时,为了补齐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标准化建设。2024年我县计划建设10个标准化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目前已经完成项目布点,待县资金下达后即可实施。三是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提质发展。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养老服务水平,我县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6364万元用于建设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实施社会福利中心消防设施提升改造,目前两个项目正在有序推进,计划2024年12月份完成工程建设。同时,积极谋划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综合体),2024年寿县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综合体)选址在寿春镇花园社区明珠•佳园,依托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设置,8月份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目前正在施工建设。持续优化城乡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推动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2024年,全县养老机构床位7561张,护理型床位4915张,占比达65%。四是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全面建立“联系人登记”、“签订赡养协议”、“探视走访”农村养老三项制度。开展了为特困供养人员购买日常关爱照料服务试点工作,为每一位特困供养人员就近协商榷定1名有爱心的日常关爱照料人,负责日常生活照料及安全管理等,并签订关爱照料服务协议。五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根据县委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或民政所工作人员分成6组,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月互查,重点消防、食品等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到位;无法立即整改的,由督查组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对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较差的养老机构及所在乡镇进行通报。
(三)夯实城乡治理基础,深化群众自治水平
一是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行政区域类数据质量专项复核工作。2024年,完成县乡级26条地名数据复核,并对289个村(社区)地名数据开展专项复核,全面纠治标准地名名称归类错误、罗马字母拼与规则要求不相符、地图定位出现偏差等问题。二是稳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建设。出台《关于印发<寿县“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瓦埠镇、陶店回族乡为试点单位,通过探索经验、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县乡村地名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挂牌制牌子。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开展村级组织挂牌整改专项调研,全面清理整治村级组织挂牌,确保全县289个村(社区)按照“4个外部标牌、2个外部标识、9个内部标牌”要求,规范有序挂牌。四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加强平安边界建设,扎实开展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全面完成寿县八公山区线、颖上寿县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更换界桩4处。
五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积极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全面落实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2024年,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共计310个,其中社会团体10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10个。全县培育社区社会组织1900家。认真组织开展全县社会组织年检及随机抽检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涉企收费,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困,释放企业活力。
(四)强化社会事务服务,规范专项事务管理
一是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全县共有7731名农村留守儿童,实现了全部登记造册、动态管理,并落实了监护责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全年有710名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审批权已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落了“放管服”改革,提升了孤儿享受基本生活的速度与力度。与医保部门密切配合,每月开展信息比对,确保所有保障儿童全部纳入保障。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信息核查,确保每一个儿童都能享受教育的权力。二是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救助机制,规范救助管理。千方百计询查流浪人员身份、帮助联系家人,协助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家。全年累计救助流浪人员180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0人次。三是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动乡镇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指定专门人员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县25个乡镇均设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县25个乡镇均设立了儿童督导员,289个村居设立儿童主任。加大村(居)儿童主任培训力度,对全县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进行培训,参训率达到100%。四是推进殡葬管理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全面落实殡葬惠民政策。今年以来,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867人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66.8万元。积极组织开展县、乡镇公益性公墓规划编制及县殡仪馆迁建工作,已完成《寿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全面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五是规范有序组织开展好婚姻收养登记、福利彩票销售、慈善捐赠等工作。以婚俗改革为契机,参加培训,到先行先进地区实地考察学习,制定实施方案;利用520等青年喜爱的登记高峰日,举办婚俗改革主题颁证活动,为新人送鲜花、颁发结婚证,强化“不要彩礼要幸福”的理念;发放移风易俗宣传单近200份。2024年,办理结婚登记4200对;离婚申请2700对、离婚办结登记1600对;补发(补领)婚姻登记证1200对;查阅婚姻档案1800份;整理档案11500件,办理收养登记3例。六是大力发展福利彩票和公益慈善。动员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福利彩票和公益慈善事业,全年福利彩票销售4900余万元、慈善捐赠100余万元。
(五)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着力夯实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基础
一是加快推进县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和寿州社会福利中心消防提升改造项目。县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6000万元,目前,该项目主体结构、内外墙抹灰及屋面防水保温施工已完成,正在进行室内水电、消防、智能化、电梯预埋安装等施工。寿州社会福利中心消防改造项目,总投资455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364万元,目前,该项目一期县老年公寓、餐饮辅助用房、康复中心已完工,二期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楼房正在施工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寿县殡仪馆新建项目。寿县殡仪馆新建项目,总投资676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5408万元。项目选址在堰口镇魏岗村境内,占地约55亩。目前,县殡仪馆新建项目及配套设施项目规委会已审查通过。县殡仪馆新建项目及配套设施项目(EPCO)已挂网招标,计划10月底开工建设。
二、2025年工作谋划
(一)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扎实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做到精准施保。推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打造具有寿县特色的“救急难”工作品牌。做好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标工作。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强化养老机构提质增效,继续抓紧抓牢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和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年底前完成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继续加强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政策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和覆盖面。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人才队伍服务水平和能力。及时发放社会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三)促进社会事务提质增效。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各类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体系。持续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优化婚姻管理服务,将婚俗改革向纵深领域推进,打造婚俗文化长廊和户外办证基地,利用特殊节日,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将婚俗改革的理念植入人心。积极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先行区试点,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挖掘乡村地名资源要素的内在价值,发挥区划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作用。优化福利彩票站点布局,全力抓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四)推动殡葬改革不断深化。持续巩固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寿县殡仪馆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任务,督促有关乡镇按时完成年度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任务。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成效,引导群众移风易俗丧葬简办。
(五)认真谋划项目,着力夯实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基础。寿县寿春镇养老服务中心原住宅楼改建项目、寿县炎刘镇三星敬老院、寿县正阳关镇养老服务中心、大顺镇袁湖敬老院四个养老项目,目前,均已完成立项、可研、土地预审等相关手续,待项目获得上级批准,并下达资金后即可实施。
寿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