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无效婚姻

发布时间:2024-08-14 10:25信息来源:寿县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无效婚姻的种类有三种:重婚、近亲、未达法定婚龄。

     请求权人或机构分别是:重婚由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近亲结婚有当事人的近亲属;未达婚龄由未达婚龄者的近亲属。

     具体情形:在无效婚姻存在期间,一旦进入司法程序,不能撤诉,不能上诉,除财产子女纠纷外不调解,由人民法院直接判决,婚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子女抚养参照离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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