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主要职责
县民政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县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和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寿县行政区划图。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寿县民政局包括局本级和5个下属单位,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寿县民政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寿县社会救助中心
|
事业单位 |
3 |
寿县殡葬管理所 |
事业单位 |
4 |
寿县信息核对中心 |
事业单位 |
5 |
寿县婚姻登记处 |
事业单位 |
6 |
寿县社会(儿童)福利院 |
事业单位 |
寿县民政局为政府职能部门,公务员编制10个,实有10人;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8人,实有1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9人。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47494.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126.58万元,收入预算总额较2022年增加6546.63万元,主要是因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提标扩面。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7649.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45677.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2万元,其他支出1936.98万元。支出预算总额较2022年增加6723.38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因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提标扩面。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657.72万元,是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46991.59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77.35万元。主要用于:1、城乡低保、临时救助、艾滋病人生活补助、精神病人护理、社会定救、特困人员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助、儿童福利等困难群体的救助;2、社会福利机构运营;3、高龄津贴及百岁老人长寿保健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8.6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16.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三)2023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3年,县民政局专项资金支出46991.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 儿童福利496.72万元;
2、 老年福利1917.85万元;
3、 殡葬621.46万元;
4、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03.8万元;
5、养老服务617.68万元;
6、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657.92万元
7、残疾人事业2588.77万元
8、城乡最低生活保障26758.29万元
9、临时救助323.31
10、特困人员救助供养9219.89万元
11、福彩公益金支出414.25万元
1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1.65万元
2023年,县民政局预算收支平衡。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按照寿财预〔2022〕15号文件要求,县民政局项目资金46991.59万元由县财政局纳入一体化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资金拨付执行审批程序,使用规范,入账手续齐全。
1、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县民政局专项工作经费的预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报帐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项目开展不超预算成本。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同时财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做到财务会计资料信息真实、及时、完整,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各项制度执行落实较好,资金使用较为安全规范。项目开展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项目的社会效益分析。到2023年底已完成,全年预算金额为46991.59万元,年底完成支出46991.59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00%,完成率100%。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带动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顺利完成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3、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2023年度的专项业务费预算均为经常性预算,持续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带动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部门整体绩效情况分析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7.72万元,与2022年度基本持平。2023年,我单位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寿县民政局内部控制管理基本制度》,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方面对单位内部控制岗位、预算、收支、资产、政府采购等控制制度进行了系统阐述和明确规定。
2、根据《预算法》及本级预算编制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按时编制预算草案,做到预算编制目标明确。
3、按照国家有关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内控制度等规定,加强预算执行。并及时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向管理层提供预算执行信息,做到对预算执行的实时监控。
4、认真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三重一大”等制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特别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出国(境)考察学习等“三公”经费和其他行政办公经费的管理和控制,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资产购置、网络维护、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等事务严格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等。所有支出(包括项目支出)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支出按规定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日常性监督。
5、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对盘盈、盘亏资产按程序进行报批后进行处置,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资产管理系统信息。
6、根据《预算法》有关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的要求,在财政下达预算、决算批复后,我单位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和2022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及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整体支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全面进步。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了县民政局工作正常运转。2023年我单位的整体支出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人民满意度大幅提高。我单位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和2022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按照寿财绩〔2022〕13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单位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领导高度重视并安排人员开展绩效评价及相关工作。
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在上一年度编制上报,对次年经费的测算不能完整反映,且县财政在年初批复预算时是根据县级财力安排,出现预算编制不完整、经费预算不足部分及特殊事项通过预算追加,造成预算执行结果与年初预算有较大偏差等现象。
2、预算执行过程中风险点排查不够仔细、全面,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但执行不到位。
下一步措施:
1、根据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发展规划、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尽可能地科学、合理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3、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在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同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