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8-01 11:09信息来源:寿县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县民政局2022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26 

35.45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0

9.4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6

2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

8.02

        公务用车购置费

 

17.98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35.45万元,完成预算的136.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所属事业单位寿县社会救助中心根据工作需要,保障日常救助正常开展,经县公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用单位自有资金,采购救助专用车辆一辆,价值17.98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寿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45万元,占26.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万元,占73.34%。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9.45万元。

2022年度预算相比,增加2.7万元,增长40%,增长的原因是疫情过后,物价上涨,接待频次增加。2022年寿县民政局国内公务接待共9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71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省厅、市局组织的调研考察、工作指导及第三方评估、外县民政部门来寿开展业务交流活动、乡镇民政工作领导汇报民政工作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寿政办秘〔202250号)文件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

2022年度预算相比,增加17.11万元,增长192.46%,增长的原因是:所属事业单位寿县社会救助中心根据工作需要,保障日常救助正常开展,经县公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用单位自有资金,采购救助专用车辆一辆,价值17.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98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增加17.11万元,增长192.46%,增长的原因是所属事业单位寿县社会救助中心用自有资金购置救助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2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87万元,下降9.8%,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护送还乡及街面巡查。截至20221231日,寿县民政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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