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读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类别是什么?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一)补贴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寿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和脱贫人口中(稳定脱贫户除外)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具有寿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7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程序是什么?
(一)自愿申请。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并如实填写《寿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核审批表”),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及复印件,贫困残疾人同时提供困难证明及复印件。
(二)审核审批。
1.审核。乡镇人民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申请并对身份、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进行审核。2.审批。对审核通过的由乡镇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小组审批。
四、两项补贴政策与其他政策衔接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同时申领困难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
(一)养老服务相关政策衔接
1.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
2.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以叠加享受。
(二)儿童福利相关政策衔接
1.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中养育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机构统一账户管理,专款专用,统筹用于残疾儿童康复。
(三)其他相关政策衔接
1.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因公致残、伤残抚恤、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2.到户籍地以外接受学历教育的残疾学生,视为原户籍家庭成员,原则上向原户籍地申领补贴。
3.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4.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五、以“全程网办”方式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具体渠道是什么?
残疾人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通”等终端在线提交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其中,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移动端“民政通”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访问。同时,残疾人也可以通过本地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小程序、政府网站等政务服务载体提交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按照“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要求,以上申请渠道均可提供自助在线申请、进度查询以及修改证明材料等功能。
政策咨询部门:寿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联系电话:0554-2751313
联系人:张兵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