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依据 |
实施股室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一)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绩效管理、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承接税收科研工作;承担本单位后勤服务工作。 |
1 |
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绩效管理、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办公室 |
陈孝贵 |
0554-3128099 |
2 |
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3 |
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承接税收科研工作;承担本单位后勤服务工作。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二)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定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承担督察内审工作。 |
4 |
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法制股 |
薛珍贵 |
0554-3128019 |
5 |
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6 |
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定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承担督察内审工作。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三)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所得税等征收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
7 |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所得税等征收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税政一股 |
梁森 |
0554-3128089 |
8 |
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9 |
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四)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
10 |
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税政二股 |
史学仕 |
0554-4032313 |
11 |
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12 |
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五)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
13 |
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
聂翔 |
0554-4024089 |
14 |
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15 |
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六)研究拟订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承担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承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承担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承担银行账户管理和票据管理。 |
16 |
研究拟订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承担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承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收入核算股 |
徐邦国 |
0554-3128001 |
17 |
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18 |
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承担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承担银行账户管理和票据管理。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七)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落实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牵头组织辖区内“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根据需要负责大数据管理、相关任务统筹和质量复核工作。 |
19 |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征收管理股 |
吴波 |
0554-3128090 |
20 |
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落实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牵头组织辖区内“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21 |
根据需要负责大数据管理、相关任务统筹和质量复核工作。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等事项;负责第三方涉税信息的管理和应用;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负责税收风险的扎口管理;负责税收风险深化分析、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组织开展中高风险任务应对;统筹开展应对质量复核。 |
22 |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等事项;负责第三方涉税信息的管理和应用。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风险管理股 |
赵光庆 |
0554-3128006 |
23 |
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负责税收风险的扎口管理;负责税收风险深化分析、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24 |
组织开展中高风险任务应对;统筹开展应对质量复核。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九)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指导本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数字人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练兵比武活动;承担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网络教育培训;协助开展基层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承担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老干部工作。 |
25 |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指导本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数字人事工作。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人事教育股 |
潘淮安 |
0554-3128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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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练兵比武活动;承担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网络教育培训。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27 |
协助开展基层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承担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老干部工作。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十)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特定管理事项,包括:清税注销审核、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实地核实、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审核、退抵税(费)调查核实、出口退税复函、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定额核定(除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 |
28 |
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特定管理事项,包括:清税注销审核、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实地核实、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审核、退抵税(费)调查核实、出口退税复函、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定额核定(除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税源管理一股 |
姚洁 |
0554-3128098 |
(十一)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承担管辖范围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
29 |
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承担管辖范围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税源管理二股 |
周学明 |
0554-3122677 |
(十二)协助县税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承担本单位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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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县税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组) |
朱晓岑 |
0554-3128022 |
31 |
督促本单位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承担本单位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32 |
承担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巡察工作。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十三)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承担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各种事项,具体有:税(费)信息采集确认、调查核实、税(费)申报、税(费)征收、税(费)解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防伪税控发行、行政许可、税收优惠备案及核准事项、税收证明开具等;承担办税服务场所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 |
33 |
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李秀玲 |
0554-4108019 |
34 |
承担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各种事项,具体有:税(费)信息采集确认、调查核实、税(费)申报、税(费)征收、税(费)解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防伪税控发行、行政许可、税收优惠备案及核准事项、税收证明开具等。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35 |
承担办税服务场所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十四)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承担管辖范围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
36 |
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承担管辖范围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第二税务分局 |
张莽 |
0554-4020096 |
(十五)城区税务分局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承担管辖范围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农村税务分局采取“管服一体化”模式,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承担纳税服务事项;承担管辖范围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
37 |
城区税务分局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承担管辖范围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农村税务分局采取“管服一体化”模式,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承担纳税服务事项;承担管辖范围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寿春税务分局、双桥税务分局、正阳关税务分局、迎河税务分局、堰口税务分局、安丰税务分局、炎刘税务分局、小甸税务分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 |
详见派出机构目录 |
详见派出机构目录 |
(十六)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 |
38 |
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税党委办发〔2025〕11号) |
信息中心 |
刘学明 |
0554-3128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