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寿县水利行业领域隐患大起底大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寿水质监〔2025〕3号
关于进一步开展寿县水利行业领域隐患大起底大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局直各单位、各建管处(局):
为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压实工作责任,根据市安委办文件《关于印发<淮南市“1+16+N”分行业分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寿县水利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寿水质监〔2025〕2号)文件要求,按照局党组安排部署,进一步开展水利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
大起底排查2个月,日常排查整治即日起至年底。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县水利行业领域,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检查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吊装、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严禁违规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安全责任制,重点加强对所管理的堤防、河道、涵闸、泵站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河湖安全监管,严查非法采砂等行为,动态清理河湖“四乱”,重点水域设置警示标识,防范溺水事件。强化执法联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河湖的动态监管,保障河湖生态与水利工程运行安全。
(三)农村供水安全。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对供水管道、水处理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监测,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制定应对水源污染、设备故障、管网漏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四)取用地下水安全。坚决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最严格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强化取用地下水的监督管理力度。采用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私自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伪造取水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维护良好的水资源管理秩序。
(五)消防安全。检查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办公场所、集体宿舍、食堂、房屋建筑、档案室、库(机)房、水利风景区、出租房屋仓库、车辆船舶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私拉乱接等问题。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组织,结合实际明确,细化重点内容和任务分工,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见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
局直各单位、各在建工地建管处(局)为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管理范围内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按照《寿县水利行业领域问题清单》(见附件1)对排查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台帐,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3月28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至局质安站备案。
(三)加强督查检查
局成立2个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分片督查,每组成员不少于3人,大起底大排查专项督查从即日起开始专项督查,日常排查整治不定期进行督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督查组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2)。督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在局安全生产领导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采用书面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三种方式,重点对查阅会议记录、对照检查记录、隐患台帐、整改记录现场进行抽查。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隐患整理成交办单(见附件3),及时向所在单位和业务股室反馈。
联系人:辛俊杰
联系电话:0554-3125537
附件:1.寿县水利行业领域问题清单
2.督查人员名单
3.寿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交办单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
寿县水利行业领域问题清单
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及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拆卸等关键施工环节安全管理情况,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施工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建设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包括项目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情况,如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实施及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等。施工现场防火责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及完好情况,动火作业审批及现场监管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管控等。
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检查水库“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水闸、堤防防汛责任人、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水库大坝、溢洪道以及河道堤防、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等关键部位风险隐患情况。编制度汛预案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非法围垦河道、湖泊及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巡堤人员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情况。水利工程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情况。水利工程关键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排水建筑、闸门启闭、通讯网络、电力设施等设备设施维修养护工作是否到位情况。水库等是否落实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内的河道有关安全防护设施配备情况。水库接到调度指令后是否对下游预警情况。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各类水域地段,是否存在游泳、钓鱼、游船等涉水危险活动情况,是否合理配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情况。危险河段、敏感水域加大巡河频次情况。河道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情况等。
三、农村供水安全。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设施运行情况,供水管道、水泵、消毒设备是否存在漏水、水质不达标等情况。水源地保护情况。水源保护区设置警示标志情况。水源地巡查监管情况。定期对供水水质检测情况。
四、取用地下水安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最严格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非法取用地下水的监督管理情况。私自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伪造取水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五、消防安全。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物资仓库、车库、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办公车辆、船舶及活动板房、彩钢房等临时性建筑为重点,检查配电箱、继电保护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情况。是否存在电器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线现象情况。是否正确规范使用燃气设施情况。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心板材,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保温材料,是否存在违规动火作业、冒险施工等违规行为情况。是否存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不畅等现象,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情况。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情况。
附件2
督查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
组 长:王言明
副 组 长:左卫东
成 员:农水股、防御股、河长办、水政股、农村饮水中心、质安站
督查范围:大井灌区管理所、木北灌区管理所、瓦东灌区管理所管理范围(含区域内水利部门管理的泵站、堤防、水库、涵闸、乡镇水厂及在建工地)
第二组:
组 长:卞修略
副 组 长:尹小萍
成 员:农水股、防御股、河长办、水政股、农村饮水中心、质安站
督查范围:寿丰灌区管理所、安丰塘灌区管理所、瓦西灌区管理所管理范围(含区域内水利部门管理的泵站、堤防、水库、涵闸、乡镇水厂及在建工地)
附件3
寿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交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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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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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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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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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督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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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清单 |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消防安全(质安站负责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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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农水股、防御股负责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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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供水安全(农村饮水中心负责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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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用地下水安全(水政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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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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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督查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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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督查单位 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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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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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