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水利局关于安徽淮南寿县叶套35千伏输变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寿水审批﹝2024﹞17号
寿县水利局关于安徽淮南寿县叶套35千伏
输变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寿县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对安徽淮南寿县叶套35千伏输变电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组织评审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及你公司提交修改完善后的《安徽淮南寿县叶套35千伏输变电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和《安徽淮南寿县35kV保众353线π入35kV叶套变线路工程跨越瓦西干渠建设方案》,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2024年11月4日至2027年11月3日。
一、拟建工程基本情况
安徽淮南寿县叶套35kV输变电工程位于寿县安丰镇荆塘村,工程新建35kV变电站1座,主变2台,变电总容量20MVA。新建35kV架空线路折单长度为7.8km,新建35kV电缆线路折单长度0.3km。
拟建工程跨越瓦西干渠,跨渠输电线线路方向与渠道水流方向夹角为61°。渠道左岸A6#塔塔基位于左岸渠道管理范围外87m,渠道右岸A7#塔塔基位于右岸渠道管理范围外121m。
二、关于《安徽淮南寿县叶套35千伏输变电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及《安徽淮南寿县35kV保众353线π入35kV叶套变线路工程跨越瓦西干渠建设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的意见
1.《报告》采用的技术路线可行,内容较全面,结论较合理,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的要求;同意《方案》提出的水系跨越方案。
2.拟建工程对渠道灌溉排水、岸坡稳定、防汛抢险、运行管理、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无影响,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洪综合评价结论。
3.《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基本可行,建设单位应与干渠管理单位联系,做好新圩渡槽的接地等事宜。
4.按照河道管理权限,该涉河建设工程由我局负责监督。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将项目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包括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报我局备案。工程完成后,应通知我局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5.拟建工程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未经批准,不得修建其他设施。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和施工废弃物。
6..拟建工程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单位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项目建设如涉及土地占用、环保、林木等事项,你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7.今后如因渠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拆除该项目有关设施时,你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限期内自行改建或迁移。
8.项目建设如因性质、规模、位置等发生较大变化,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单位应当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2024年11月4日
抄送:寿县瓦西灌区管理所。
寿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