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水库移〔2024〕12号
寿县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下达2024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
后期扶持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建设计划的通知》(皖发改移民〔2024〕35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度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各乡镇上报计划,经核准下达我县后扶项目实施村2个,共2个项目,核定下达后期扶持项目建设计划186万元。其中,三觉镇实施项目1个,省级后扶投资53万元;茶庵镇实施项目1个,省级后扶投资133万元。
二、有关乡镇要认真执行《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发改移民规〔2018〕15号)、《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财企〔2018〕1113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的通知》(财企〔2013〕162号)等文件的规定,认真组织年度计划项目实施,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资金安全和群众满意。
三、按照有关规定,后扶项目必须在年度项目计划下达后一年内建设完成。你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项目实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不能完成项目实施的乡镇,将视情节严重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024年7月25日
抄送:省发改委、市发改委。
寿县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