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02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03号)和《安徽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皖水移〔2019〕5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0年度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各乡镇上报计划,经核准下达我县后扶项目实施村17个,共23个项目,核定下达后期扶持基金投资1037万元。请相关乡镇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在项目实施前上报。
二、各乡镇要认真执行《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发改移民规〔2018〕15号)、《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财企〔2018〕1113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的通知》(财企〔2013〕162号)等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年度计划项目实施,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资金安全和群众满意。
三、按照有关规定,后扶项目必须在年度项目计划下达后一年内建设完成。你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项目实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不能完成项目实施的乡镇,将视情节严重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