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4-01-18 09:50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484.00

 

470.00

100.00

370.00

14.00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1万元,下降1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主要是本单位无预算。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寿县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29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7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17.5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7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安执法办案活动攀升,巡逻防控工作任务繁重导致车辆使用频繁、损耗加剧、状况较差,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增加所以与上年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1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50%,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把车辆购置手续,按规定报废更新;该项经费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6.67%,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压减开支。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检查、调研、业务指导以及外县公安部门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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