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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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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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00 |
|
470.00 |
100.00 |
370.00 |
14.00 |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1万元,下降1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主要是本单位无预算。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寿县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29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7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17.5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7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安执法办案活动攀升,巡逻防控工作任务繁重导致车辆使用频繁、损耗加剧、状况较差,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增加所以与上年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1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50%,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把车辆购置手续,按规定报废更新;该项经费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6.67%,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压减开支。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检查、调研、业务指导以及外县公安部门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