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三四轮电动车集中攻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7 16:33信息来源:寿县公安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印发《全县三四轮电动车集中攻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将《全县三四轮电动车集中攻坚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寿县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2024年1月10日

 

 

 

 

全县三四轮电动车集中攻坚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安[2022]14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护安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安【2023】6号)、《寿县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方案》精神,迅速扭转我县涉及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三四轮电动车集中攻坚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三四轮电动车突出风险隐患,以党政引领推进多元共治为主线,以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导向,努力实现“两提升、两下降”,即“三四轮电动车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三四轮电动车驾乘人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明显提升;高龄人群驾乘三四轮电动车数量和事故起数明显下降、涉三四轮电动车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三四轮电动车集中攻坚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三四轮电动车集中攻坚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多武任组长,县经济与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主要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龙俊毅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经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教育体育、农业农村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的组织部署、协调推进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也比照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

1、乡镇干部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按照省安委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安﹝2022﹞14号)要求,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每月“打卡”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三四轮电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构建分工明确、组织严密、权责分明的责任链条。要深化交通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开展三四轮电动车存量普查、增量管控、登记管理、宣传劝导等工作。

2、全面采集三四轮电动车基础信息。依托镇村基层行政管理力量,建立本地区三四轮电动车管理清单式台账(附件1),实行“户籍化”管理。用一张表(附件2)开展车辆、驾驶人信息排查登记,见车辆、驾驶人、家属,建立“一车一档一照片”,核实车辆用途,以乡镇为单位存量车辆逐一编号,统一管理(各乡镇编号统计后,由交管大队统一制作亮尾编号,费用由各乡镇分别承担;其中寿春镇古城区居民车辆严格按照实际居住进行单独编号);60岁以上驾驶人,与亲属见面,完善亲属信息,进行安全警示提醒;免费为三四轮车车身粘贴反光标贴(标明“严禁违法载人”),努力做到信息收集、反光标贴粘贴同步达到100%。对所辖乡镇的销售网点进行排查登记。要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行三四轮车APP管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在组织研发,供各县区、乡镇使用)。

3、持续加强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向驾驶人发放《致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附件3),面对面点对点警示宣传教育;向驾驶人发放一份承诺书(附件4),要求承诺积极配合管理,杜绝交通违法;向车主发放一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手册(交管大队正在制作,后期发放),由驾驶人保管,乡镇街道、村干部等每月入户宣教,并在手册“打卡”填写有关信息,做到宣传引导常态化

(二)夯实行业部门管理责任

1、强化生产源头管理。经信局要加强三轮四轮电动车生产企业源头管理和销售点巡视检查,对违规生产销售的企业,一律依法暂停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生产资质,或注销或依法吊销其相应生产许可项目。无营业执照的,依法予以取缔查封。

2、加强销售源头管理严格控制增量。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三轮四轮电动车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防止新的不符合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流入我县市场。对销售合法电动三轮车的,要求销售门店落实明示车辆属性、与购买者签订告知书,告知消费者购买需办理三轮摩托车号牌、驾驶需持有三轮摩托车驾驶证。

3、消除非法营运安全风险。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工作职责,搜集、获取三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的证据,重拳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同时要合理优化调整农村客运班线客车线路,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努力做到疏堵结合、消除风险。

4、持续加大路面违法查处。公安局要以重点国省道、县乡道路和集市、商圈等周边道路为重点,对发现驾乘2人以上的三四轮电动车,要组织驾乘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对查获闯红灯、逆行、货运三四轮车违法载人、违法驾乘3人及以上的三四轮电动车,一律顶格处罚,并发函抄告至所在乡镇街道和聘用务工人员的公司,督促其限期整改。对60周岁以上人员,要劝留当事人及车辆,通知属地村干部或其近亲属带回,持续营造严查严管氛围。要加强对新增合法三轮电动车的上牌管理,严查无证驾驶、未取得号牌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5、紧盯接送学生特殊群体。教体局要牵头全面摸排接送学生通行方式和车辆类型;通过深入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交通安全课、发放《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教育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向学生家长播放三四轮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宣传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此类车辆。

   (三)强力推进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1、加强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各乡镇要突出头盔佩戴、老人出行、遵守信号等,通过“微提示”、“小展板”、“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选树国省干道、主要公路沿线事故少、违法少的交通安全文明村,推动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提档升级,创新农村交通安全文明共治模式。

2、强力开展农村交通警示曝光。公安局要认真梳理2023年以来涉及三四轮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区域制作农村交通安全警示片,讲清事故原因、讲清危害后果、讲清防范措施。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教育体育、农业农村等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联合组织在县、乡、村通过网上、网下多渠道滚动播放,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要清醒认识我县三四轮电动车综合管理暴露出的风险隐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稳步推进三四轮电动车集中攻坚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强化工作调度。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强化工作调度,定期通报进展,对发现的问题,要实行挂账督办、销号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每一起涉及三四轮电动车的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要一律开展复盘倒查,一律倒查乡镇登记编号、宣传教育、劝导等工作开展情况,一律倒查车辆源头销售情况。对涉及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失职失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园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每月10日、25日前将月度工作小结报至县道路交通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集中攻坚整治工作专班。对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可随时报送。县道交办每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并通报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联系人: 贾学红、邸晓伟、葛本玉

联系电话:0554-3121930

电子邮箱: 479244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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