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李乡南场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寿县张李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来《关于张李乡南场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立项的申请》及《张李乡南场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名称:张李乡南场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寿县张李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寿县张李乡南场村境内。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混凝土道路长237m、宽3m、厚15cm,配套过路涵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9.9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七、项目编码:2604-340422-04-05-560788
接文后,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据此分别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节能监察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节能审查审批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成相关手续,及时向我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6年4月15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