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顺镇大顺村乡村振兴产业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寿县大顺镇大顺村村民委员会:
你村报来《关于大顺镇大顺村乡村振兴产业基地项目立项的申请》及《大顺镇大顺村乡村振兴产业基地项目建议书》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镇域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名称:大顺镇大顺村乡村振兴产业基地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寿县大顺镇大顺村村民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地点:寿县大顺镇大顺村。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规划占地约23亩,新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同步建设道路、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六、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
七、项目编码:2604-340422-04-05-636327
接文后,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据此分别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节能监察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节能审查审批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成相关手续,及时向我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6年4月3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