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批复
寿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寿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寿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
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寿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507-340422-04-01-781247
三、项目建设单位:寿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点:寿县寿春镇紫金路。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室内建筑面积约3770平方米,室内运动面积约2522平方米(其中室内运动区域不设固定看台、坐席)。拟建设包含球类、游泳、健身操、器械等运动项目的场地等。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设中有关给排水、消防、节能、环境保护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认真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合理掌握建设工期。
七、工程建设期为12个月。
八、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2457.3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财政资金。
九、其他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进一步完善工程设计方案,认真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2025年12月16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