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城南新区主道路污水管道改造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1-17 14:11信息来源:寿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关于寿县城南新区主道路污水管道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寿县城南新区主道路污水管道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市形象,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寿县城南新区主道路污水管道改造项目》。
二、项目名称:寿县城南新区主道路污水管道改造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寿县城南新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包括明珠大道(滨湖大道=状元路),长度约4650米;双桥路(滨湖大道=东津大道),长度约2140米;楚都大道(滨湖大道=双桥路),长度约3500米;时苗路(瓦埠路=双桥路),长度约3060米。主路白加黑提升、沥青道路局部修复;人行道、无出障碍设施及树池提升;道路雨分流改造及管道修复;道路绿化修剪补植提升;道路照明亮化系统改造,文化标识标牌提升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和上级资金。
七、项目编码:2510-340422-04-01-964024
接文后,请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据此分别向自然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等审批手续,抓紧编制完成项目初步设计。
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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