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寿县新桥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寿发改价格【2025】27号
关于调整寿县新桥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寿县新桥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为改善居民用水质量,维护供用水双方利益,根据供水价格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你公司自来水价格批复如下:
一、调整后的水价
1.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为1.50元/m3;实行阶梯水价的居民基本水价一级为1.50元/m3(年用水量0—180m3,含180m3);二级为2.25元/m3(年用水量180m3以上—300m3,含300m3);三级为4.05元m3(年用水量300m3以上);
2.居民非居民合表用户(学校、敬老院等)基本水价为1.80元/m3;
3.非居民基本水价为1.86元/m3;
4.特种用水基本水价为4.01元/m3。
以上价格均为基本水价,不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
二、执行时间
2025年5月1日。
三、有关要求
请你公司扎实做好水价调整期间的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调整后自来水价格,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保质保量供应用水。
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
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 2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