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事项落实责任分解表
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事项落实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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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标题 |
来文单位 |
批示时间 |
县长批示 |
责任单位 |
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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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关于对审计问题整改的提示函 |
市发改委 |
9月5日 |
同意所拟,积极对接,争取支持。 |
县发改委 (引江办) |
2024年9月4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景练赴省引江济淮集团公司专题对接汇报桥梁委托建设资金审计整改事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家川接待,李总表示:集团公司也承担着审计整改任务,审计署南京特派办要求必须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该审计整改事项也是水利部报国家主要领导签批事项。 我县正在积极筹集资金,争取按计划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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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关于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市发改委 |
9月6日 |
这个通知很重要,请发改委组织认真解读学习,并严格抓好落实,景练同志统筹,各副县长阅知。 |
县发改委 |
已认真研读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精神,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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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督办函(淮耕粮办〔2024〕7号) |
市粮食局 |
9月6日 |
请景练同志专项调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坚决按期完成任务。 |
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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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粮食仓储(六期)项目方圩、江黄库点主体已完工验收,双门库点基础已完工。寿县粮食仓储(七期)项目,闫店库点基础已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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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8月19日市政府重大项目周调度会交办函 |
市发改委 |
9月12日 |
同意所拟,抓好分析提升。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已汇报民间投资下降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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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关于做好公共实训基地项目谋划工作的函 |
市发改委 |
9月15日 |
同意所拟,立即启动申报,特别是我县职教中心建设要全力争取!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经与省市发改委沟通,目前寿县职教中心申报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条件不成熟,今年暂不申报,并已向县领导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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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关于寿县殡仪馆新建项目的督办函 |
市发改委 |
9月18日 |
同意所拟,加快项目推进。 |
县发改委 |
序时推进。寿县殡仪馆新建项目9月30日已挂网招标,预计10月底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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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关于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
市政府办 |
9月18日 |
请景练同志并发改委立即布置,全力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根据上级要求及前期工作准备,已上报新桥园区的淮南市寿县东淝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上报至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已将项目资料报送至省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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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工作提示单 |
市政府办 |
9月23日 |
同意所拟,景练同志统筹,祖洋、中洋同志分别加强调度。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目前地质灾害修复治理项目已完工,高标准农田项目已调度督促加快施工进度及资金拨付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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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9月份全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提示单 |
市政府办 |
9月25日 |
请景练同志统筹,有效解决。 |
县发改委 |
序时推进。10月8日,常务副县长李景练专题调度,要求寿县民政局加快支付,力争寿州社会福利中心消防改造提升项目和寿县县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0月底已完成投资支付率达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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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关于1-8月份经济运行有关情况的提示单 |
市发改委 |
9月25日 |
同意所拟,各位副县长按职责抓好短板提升,景练同志统筹。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李县长分别主持召开经济运行调度会、县重点项目调度会;重点围绕各项经济指标、市通报我县重点项目进行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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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关于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
市政府办 |
9月26日 |
同意所拟,与我县正在建立的企业网格服务机制有机整合。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会同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已上报服务业、建筑业、工业共29家重点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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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关于加快省重点项目建设的提醒函 |
市发改委 |
9月29日 |
同意所拟,项目倒排工期表国庆假期后上班报我。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目前省重点计划开工未开工3个,寿县S324吴山界隐贤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争取11月底挂网招标;寿县瓦埠湖排涝泵站待国家环保督察后,及时对接省、市林业局,尽快完成生态保护地环境影响评价;寿县刘岗片区生物质集中供热项目,目前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
注:1.填报时请注明已完成、未完成或序时推进,涉及向省市报送材料的需要明确报送时间。
2.报送内容填在表格后“落实情况”一栏中,不符合报送要求的,须按要求修改后再报送。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